當心被無良房產經紀坑害!西澳男子因無證從業四年被罰款$1.8萬澳元

報道稱,近日,一名Willetton男子因無證從事房地產經紀人四年而被罰款$1.8萬

鮑比·喬·湯森在私人財產管理公司從事房產經營業務,其交易違反了《房地產和商業代理人法》。

他因無證從業而被罰款$1萬澳元,並因八項不同罪名而被控沒有向保證金管理人提交租約保證金,另被控罰款$8,000澳元。

除此之外,他還被要求支付近$6,000澳元的訴訟費。

據悉,湯森在Dawesville、Huntingdale、Port Kennedy、Champion Lakes和Eglinton管理著五處房產。在這裏,他找到租戶,簽訂物業管理協議,協商租金,收取保證金,支付水費,進行物業維修和檢查。

消費者保護專員崔西·布萊克表示,湯森作為無證從業者,已經破壞了該行業的專業標準。她指出,「持證(執照)制度是為了保護租戶和房東,確保只有合格和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士參与西澳的房地產行業。」

「租戶和房東應該只與有執照的專業人士打交道。如果消費者與無證從業者打交道,他們的資金就會面臨風險,因為他們不受法律提供的忠誠保證的保護。」

布萊克強調,要獲得必要的物業管理執照,就必須完成專業發展培訓。

該培訓旨在幫助行業參与者提高他們在立法變更、行業發展和工作實踐等領域的知識和技能。她說:「執照持有人還將受到支撐高專業標準的行為準則的約束。」

她提醒公眾,如果懷疑他們的代理人或物業管理人員沒有執照,需要聯繫並通知消費者保護協會。

有關房地產經紀人、銷售代表和物業經理義務的更多信息,請訪問消費者保護網站。如需查詢,也可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consumer@dmirs.wa.gov.au或致電1300 30 40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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