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表現進取」港警移澳 憂為「秘密警察」 許智峯促否決其申請
(來源:法廣RFI 作者: 香港特約記者 麥燕庭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根據網媒《稜角》19日報道,涉事的警務人員潘志豪,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執行職務期間,表現「極其進取,對付抗爭者時從不手軟」,外界曾以為他取取表現以求升職,但不料去年9月移民澳洲。該報更引述另一網媒的法庭報道指出,潘曾在去年9月法庭處理2019年9月21日一批市民在元朗集會期間互毆事件中,要求提前作供,以便他9月26日移民澳洲,但被法官拒絕,並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審訊。
據報道,潘志豪是該案的主要控方證人,負責拘捕丶搜集證據及觀看閉路電視片段。法庭當時未決定是否容許他下月以錄像方式作供。
身處澳洲的前民主黨議員許智峯亦在其個人臉書公開事件,指潘已移居澳洲昆士蘭,他不知道潘以什麽理由移民澳洲,但以現時收到的資料看來,潘直接參与打壓香港自由丶侵犯人權,違反了澳洲移民簽證中的良好品格要求,應被視為犯下反人道罪行,其入境明顯違反澳洲價值,損害澳洲利益,呼籲澳洲政府高度關注。他日內會以「最高姿態向澳洲移民及決策當局作正式的書面舉報,列出該警員在香港的惡行,要求澳洲否決他的移民申請。」
根據澳洲規定,成年人申請不同居住簽證時均須簽署《澳洲價值聲明》,2020年的新被訂明,須認同民主自由丶 忠於法治。另外,澳洲國會21年12月亦已通過馬格尼茨基人權法,訂明澳洲政府可禁止人權侵害者入境,並實施凍結他們資產等制裁。
許智峯又指出,中國近年被爆出有不少「秘密警察」在不同國家執行任務,潘的個案亦引起當地港人憂慮和關注,特別是潘並非剛入職警隊,2019年更協助不少檢控工作,憂慮他日後會否向其舊上司和同事彙報當地的港人民主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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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誓言,絕不忘記「所有黑警丶懲教丶律政人員丶法官,有份協助暴政,親手打壓我們香港人的」,並要他們付出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