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走的一代」:澳大利亞原住民人權血淚史,生存現狀仍堪憂

多年來,世界問題不斷在國際間受到重視,顯示出原住民問題已經和基本問題之間有密不可分的關係。無論是從國際法、國際組織宣言、世界原住民運動,或是比較各國原住民政策等角度看來,如何處理原住民事務已成為相當重要的議題。

原住民權利公投

當地時間8月30日,總理·宣布,10月14日舉行關於和托雷斯海峽島民權利的歷史性公投,以決定是否修改憲法建立委員會,專門就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峽島民議題向國會提供建議。

▲安東尼·阿爾巴尼斯

澳大利亞公投門檻很高,全國贊成票必須超過50%,且6個州中至少4州的贊成票超過半數才算通過。自憲法於1901年生效以來,澳大利亞過去共舉行了44次公投,但只有8個公投案獲得通過。澳大利亞上一次舉行全民公決是在1999年,決定澳大利亞是否改為共和制,那次公投就此進行了否決。自1977年以來,澳大利亞沒有一次獲得全民公決通過。

▲人們走過即將舉行的公投宣傳海報

上一次舉行和原住民權益相關的公投還是在1967年,根據澳大利亞國會公布的信息,當時公投中,澳大利亞人以90.77%的壓力倒性投票同意修改憲法,允許聯邦為原住民制定法律他們建成了人口普查。這次公投對澳大利亞來說,這將是邁向和解的重要一步,也是為澳大利亞與原住民少數群體的關係締造決定性的時刻。

殖民統治下的苦難和鬥爭

澳大利亞原住民包括澳大利亞大陸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峽島民,他們約佔澳大利亞人口的3.2%。全國八十多萬原住民和他們的祖先已經在這片土地上居住了至少六萬年,原住民部落有數百個,擁有各自的歷史、傳統和語言。

▲澳大利亞原住民用火炬夜間釣魚

那個時候澳大利亞的文明程度極為落後,還處於石器時代,依靠捕獵為生,只懂得簡單的石器和木器的製作。因此,原住民的分佈極為稀疏,以數百人的規模組成部落,到處逐水草而居。

1788年,英國的艦隊第一次到達澳大利亞大陸,隨即展開了兩個世紀以上的殖民歷史。英國建立殖民地的早期,原住民和英國人基本不相往來。但是當英國人站穩腳跟並開始擴張之後,事情就不一樣了。從一開始宣布澳大利亞為英國所有時,便漠視了澳大利亞原住民的主權。在早期開發澳大利亞大陸的人的報告中,都認為澳大利亞是無人之地。

在其宣稱擁有澳大利亞主權的同時,英國政府也從沒有與澳大利亞的原住民簽訂類似在北美洲的條約。自此,雖然英國政府也有劃出保留地給原住民,但英國的法庭仍認為所有澳大利亞的土地,都是皇家土地。原則上,原住民並沒有擁土地。原住民所在地的主權,也就落在英國及其所屬的澳大利亞殖民地政府之中。

▲1893年,州北部亞拉巴的一所教會學校里,原住民兒童正在學英語,他們經常被迫學習英語,並被禁止說自己的語言

澳大利亞政府的原住民族政策,大致上可分成四個時期:消滅政策(1800–1870),原住民族受到驅趕捕殺而大量減少;保護政策(1870–1950),雖稱為保護,但是實質內容在限制原住民族居住、婚姻和工作等事項的權利;同化政策(1950–1980),使用西方的方式教育原住民族;多元文化政策(1980–現在)。

當時殖民政府自始把原住民族視為資源在管理,日後的澳大利亞憲法未把原住民族當作公民,而且又把原住民事務的立法權交給各省因地制宜、形同自我放棄國會的相關立法權,因此採取放任的態度。

僅管1967年的修憲公投刪除了國會原住民族立法的排除條款、各省議會不再獨佔原住民族事務的立法權,同時也廢除第127條,然而,原住民族從此宛如憲法上的隱形人、更不說權利保障的入憲。換句話說,聯邦政府只不過是將支配原住民族的政策主導權納為己有。

▲1970年,一群揮舞著英國國旗的原住民兒童迎接伊麗莎白女王

在1970-80年代,澳大利亞原住民族運動的重心在土地權、自決權、以及主權,尤其是要求跟政府簽訂條約。從1980年代末期到1990年代,原民的訴求轉為比較廣泛的和解,大體是對政府表達的善意暫且持觀望態度。進入二十一世紀,又回到比較明確的權利保障主軸。

其實,早在1820年代,就有教會人士為原住民仗義執言,政府的回應是設置保留區、提供教育及福利、並承認土地使用權,對於原住民族的土地權諱疾忌醫。從1960年代開始,澳大利亞原住民族受到黑人民權運動影響,演就政府縱容白人礦場及牧場擴充、加上工資低廉,結合學界及一些政治人物,先向國會陳情、後走法律途徑。結果沒有得到下文,只好採取罷工佔地等抗爭手段,終於成功授與原住民在北領地保留區的土地權、同時讓原民有取回傳統領域的機制,而各省也只好配套立法。

▲巴瑟斯特市內的一座雕像,描繪了一名原住民跪在殖民探險家腳下的情景

「被偷走的一代」

其中澳大利亞政府在19世紀晚期至1970年之間所施行的同化政策,是整個澳大利亞史上對於原住民族最大的侵害事件。在這期間,估計至少有十萬名原住名兒童被帶離他們的原生家庭,這些兒童被稱做「被偷走的一代」(The Stolen Generations),其確切的數字無法確定,因為並沒有任何紀錄被留存下來。

被帶走的孩子會經過三階段的安排:首先是被安排進入由政府運營的原住民孩童機構,隨後由白人家庭收養,最後在白人家庭中接受白人教育的培養。后兩階段被視為將原住民孩童的皮膚「漂白」的過程,這個官方政策,美其名為協助沙漠里的原住民接受教育,實際上卻是要強迫原住民融入白人社會,然後逐漸和白種人通婚。

▲由於各種政府政策,許多原住民兒童被迫離開家庭

當時甚至有一個研究報告指稱,這個政策只要實施三代之後,有色人種就會被完全白化。配合當時的反對亞洲移民,只接受白人移民的政策,兩者合一統稱白澳政策,目的在於使澳大利亞成為一個純正的白人社會。

在澳大利亞原住民的社會中,家庭是一個相當大且廣的社會單位,同時家庭與部落間的關係是非常緊密的。帶走原住民孩童的行為,是使家庭結構崩潰的重大危機,是觸發許多精神、身體上眾多問題產生動蕩的根本原因。若要用一個詞彙來描述帶走原住民孩童對原住民家庭的影響,文化滅絕會是最貼切的一個名詞。

▲「被偷走的一代」

同化政策確實讓眾多的原住民兒童得到了良好的成長和教育環境,也直接促進了澳大利亞原住民數量的提升。在19世紀30年代的人口低谷之後,澳大利亞原住民的數量不斷上升,大量增加的人口中很大的比例都是土著人與白人的混血兒,他們成為了現在澳大利亞原住民的主體。

澳大利亞政府在1991年設立了原住民和解委員會,負責融合原住民和白種澳大利亞人之間的歧見。歷經6年的調查之後,和解委員會在1997年認定,長達數十年強行帶走原住民兒童的政策,實際上就是打算將澳大利亞原住民滅種。而如今澳大利亞原住民所面對的社會問題,如貧窮、藥物濫用以及教育程度不足等,都被認為與這項同化政策有直接或是間接的關係。

一直到2008年,時任總理于議會提出的臨時議案獲得國會一致通過,議案內容為澳大利亞政府與國會,將對以往一連串的錯誤政策所造成原住民族深重的痛苦與剝削,正式向原住民道歉。

▲道歉之後結果並未怎麼改善,原住民社區還在持續進行抗議遊行活動

充滿未知的歷史性公投

雖然澳大利亞政府極力宣傳原住民的「幸福」生活,也給了他們很多的補貼支持,但原住民們似乎並不那麼「爭氣」——賭博、酗酒、搶劫、青少年犯罪問題屢見不鮮。面對白人和其他國家移民,原住民們總是帶著怨恨的情緒,認為這些人奪走了自己的家園,因此通過破壞的方式來對待所有人,種族矛盾便在這樣的衝突之中越發的糾葛不清。

▲原住民的命運會如何?

受之前美國反種族歧視抗議活動的啟發,澳大利亞也不斷有抗議者走向街頭,抗議存在的種族不公的現象,這裏面就涉及原住民的問題,澳大利亞政府在原住民問題上要做的還很多。這次的公投案,更是千載難逢政府與原住民和解的契機,但能否通過仍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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