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禁止向租客收「背景調查費」 立法草案本周提交議會
2024年08月07日 9:43
隨著新州柯民思(Chris Minns)政府推出嚴格的新法律,房東和房地產經紀人將不再被允許向租房者收取背景調查費用。
在本周將提交議會的法案中,租房者在申請租房時僅可被收取預付款(deposit)、押金(bond)、房租以及租期超過三年的註冊費用。
目前有些線上租屋申請應用程式會向租屋者收取高達30澳元,以支付平台對租客進行背景調查費用,並承諾此舉可以提高申請人成功獲得房屋的機會。
除此之外,潛在租屋者在申請房產時,還需要向中介提供詳細的個人資訊。
然而,根據擬議的新立法,雖然房東仍可檢查第三方租客資料庫,但卻不得向潛在租客收取費用。資料庫包含已離開物業並欠錢的租客,或因做錯事而被審裁處終止租賃協議的租客資訊。
擬議的法律是新州政府一籃子租賃改革的一部分。《每日電訊報》(Daily Telegraph)上月披露,明年起新州將禁止房東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驅逐租客。
州長柯民思表示,強迫租客自行支付背景調查費用是不對的。他說:「由於租賃市場競爭激烈,許多租客感到壓力很大,被迫支付這些調查費用。業主仍能確保他們的准租戶在之前的租約中沒有做過錯事,但一個人不應該只為了申請一處出租房而自己支付背景調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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