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墨爾本男子在遛狗時違反了一項鮮為人知的規定后被罰款$960
墨爾本男子因在不帶狗繩的地區遛狗太多而被罰款,隨後他對議會不公平地針對他進行了反擊。
羅恩·布奇(Ron Buch)去年12月在St Kilda散步道附近遛了10隻狗,結果被墨爾本Port Phillip罰款960澳元。
這位沮喪的遛狗者聲稱,在過去的兩年裡,他注意到議會對他職業的打擊。
這件事被鬧到墨爾本地方法院,布奇先生的公司承認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遛狗太多。
他在法庭外說:「我遛狗已經20多年了,從來沒有出過問題。」
在Port Phillip議會轄區遛狗的人,如果一次遛7隻以上的狗,就必須持有許可證。
他拿到了許可證,但他違反了許可證上的條件,即狗必須一直拴在狗鏈上。
Port Phillip市長希瑟·康索羅(Heather Cunsolo)表示,布奇先生在一個不帶狗繩的地方被抓到遛狗,他帶著10隻狗。
她說:「去年,在社區成員對商業遛狗者在公共場所(包括可以不帶狗繩的區域)溜大量狗的能力表示擔憂之後,我們實施了許可證制度。」
市議會工作人員每天都在Port Phillip地區巡邏,以確保遛狗者和其他許可證持有人遵守強制規定。
巡邏可以確保空間安全,乾淨。
市議會的工作人員沒有專門針對特定類別的遛狗者,企業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市議會的規定。
布奇先生最初被議會罰款960澳元,但當布奇先生將其告上法庭時,Port Phillip檢察官要求賠償1200澳元。
墨爾本地方法院將罰款降至200澳元,並命令布奇先生支付罰款和150澳元的訴訟費。
Buch先生聲稱他對他的許可證的條件感到困惑,並認為這些狗可以在不拴繩的地區奔跑。
*以上內容系網友勇闖袋鼠國自行轉載自1688澳洲新聞,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本站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