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上討論,所謂」10月7日起,澳籍華人首次申請中國簽證時,須提交戶籍註銷證明」。
該中心在回復的郵件中說:「沒有這樣的規定,如申請簽證,請按我中心網站【簽證類型與材料清單】公布內容提交申請材料」。
目前在申請Q2簽證需要的材料列表裡,沒有」註銷戶口證明」這一項。
關於「銷戶」的討論其實早在疫情前就已經持續了多年了,有入外籍版的,也有拿綠卡版的。
又有外國綠卡又有中國戶籍,合不合理?
中國的戶籍和澳洲的PR比較像,主要和居住情況挂鉤的,牽涉到稅務和社會福利的領取。
一個人在一段時間內,只會有唯一一個能叫做常住地的地方。
一個海外定居者,同時有中國戶籍,便等於擁有兩個地方對於常住居民的各種待遇。
尤其對於那個更少居住,沒有收到你稅款的地方,會更不高興一些。
理論上講,這對於權益的部署實施,以及人員的管理將是混亂的。
你拿到外國綠卡的事情,國家會不知道?
被不被取消戶籍,目前算是」中獎概率」問題,就看是不是夠嚴格,夠公事公辦了。
根據僑務辦公室那裡對「定居海外者」(華僑)的定義:取得了外國綠卡,且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2年,期間累計不少於18個月;
或者雖未取得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連續5年的合法居留資格,期間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的(都算定居國外)。
而澳洲方面,PR屬於永久簽證,但對於再續5年的多次往返旅行權的要求是,去過5年累計在澳洲住滿2年。
沒住滿的話,澳洲也同樣不樂意再給你續長期的PR了。
所以,一直能做一個擁有澳洲綠卡和中國戶籍的人,是不易的。
如果已入外籍
「加入外籍后要註銷中國戶籍」的規定也是存在挺久的了,絕不是什麼10月7日開始實施。
一些網友本月表示說自己去辦中國簽證時被詢問了入外籍的事情。
邏輯上講,首次申請中國簽證的人,在近期剛入外籍的可能性較高,這代表了近期是有滿足澳洲政府的對於居住時長的要求的,也就是他們很可能在過去相當一段時間,沒怎麼在中國居住。
這個要求挺嚴的——過去4年內,至少有12個月時間有PR身份,以及總離開時間不超過12個月,且遞交入籍申請前的一年內離澳時間不超過90天。
他們當然也是最有可能還沒銷戶的,提醒你要取消,也是合理的。
可一樣,還是在於選不選擇公事公辦了。
此外,現在不少在中國常住的外國人也是有」中國綠卡」,有身份證的。
也有一些同胞曾被取消過戶籍,但後來回到中國生活,又恢復了的(且有沒有戶口,都不影響中國養老金的領取)。
所以,這依然還是在於你的居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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