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萬澳元罰款待繳!西澳政府:不會取消新冠罰款
新冠疫情期間,西澳政府推出了很多限制性措施,一旦違反就可能面臨罰款,截至目前,西澳政府仍在追繳這些罰款,並明確表示不會取消這些罰款。
西澳司法部門還稱,截至1月2日,西澳罰款執行登記處仍有很大一筆未結清的罰款——511,170.32澳元,這些罰款均與2020年3月開始實施的Emergency Management Act有關。
該法案賦予了當局額外的權力,比如限制行動、發布疏散令、下令關閉場所以及對相關人員進行隔離等,按照該法案,人們一旦違規,就可能面臨罰款。
州政府的一位發言人稱,大多數西澳居民都嚴格遵守規定,未繳納的罰款也將被強制執行或追繳。
「疫情期間,絕大多數人都做了正確的事情,來保護我們的社區。」
「對於新冠的控制和管理,我們採取了強有力但合理的措施,罰款只作為最後的手段,針對的是公然無視規定的行為。」
「社區希望那些藐視法律的人能夠承擔後果,在西澳,任何收到罰單的人都必須支付罰款。」
從相關信息來看,在實施新冠限制措施的近18個月里,共有384人被控706項違規。
28歲的珀斯女子Asher Van Der Sanden曾因違反新冠限制規定而被起訴,當時,她試圖藏在卡車中從維州進入西澳,而且沒有按照規定進行隔離。
Sanden也因此被判6個月監禁,後來又降級為社區服務令。
54歲的Tracey Leanne Lawrence和49歲的John Paul Edwards也曾因違反隔離規定被拘留、罰款。
據了解,這對夫婦來自維州,在返回位於Rockingham的家之前,他們被允許在Norseman住一晚。
按照當時的規定,在Norseman居住期間,他們需要遵守隔離規定,但他們並沒有按照規定隔離,而是去了Norseman Hotel,在那裡他們不僅喝酒、吃披薩,還與其他顧客交談,且全程未佩戴口罩。
最終,這對夫婦被判處拘留15天,罰款1500澳元。
由前自由黨衛生部長John Day領導的對麥高文政府新冠管理措施的獨立審查發現,西澳社區對疫情限制措施的反應良好。
2023年發布的審查報告稱:「總的來說,西澳警方與社區的合作是西澳政府成功管控新冠的優勢之一。」
「多數利益相關者認同西澳警方『帶有同情心的做法』,比如在口罩令實施期間向未佩戴口罩的人發放口罩,而不是直接開罰單。」
素材來源:The W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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