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澳洲PR也沒用?關於那好幾萬澳元的附加稅…
【1】規則大變
2025年1月1日起,維州的空置住宅土地稅(Vacant Residential Land Tax,VRLT)已擴展到全境的空置住宅土地,”以緩解住房危機」。
(之前僅適用於墨爾本大都會及近郊一共16個議會區的空置住宅)
這將影響大量投資房東。很多親將第一次面對這個稅。
一個自然年內(2024年起開始計算)空置累計(不需要連續)超過183天的住宅,需繳納空置土地稅。
也就是去年起,房子里得有足夠的時間住著人,自住,親戚住,有長期租約都可以(短租,如Airbnb不可以)
(這跟出境與否沒有直接關係,不出境但該居所里長期沒人,依然會滿足徵收條件)
在隔壁新州,則是以住滿200天為線。
此外,去年起,由於維州的土地稅的起征點從30萬降至了5萬澳元,使得維州增加至有38萬處房產會涉及土地稅類稅種,很多公寓是第一次適用(如果分攤到名下的土地價值達到了5萬)。
以及2026年1月1日起,墨爾本大都會地區所有超過5年未開發且可供住宅開發的土地也將被徵收空置住宅土地稅(有待更多細則)。
VRLT稅額為土地加建築總價值(含每年可能的增值)的1%。
如果2024空置,則在今年徵收1%;2024,2025年連續空置,則會在2026年徵收2%;如果2026年還是空置,則2027年會徵收3%。3%是最高上限。
所謂土地含建築物的價值(Capital Improved Value, CIV),這個數字通常可以在你所在市政的市政費通知單(Council Rate Notice)上找到。
【2】不被征VRLT的豁免情況如下:
【1】首先,如果有某個條件讓你可以豁免土地稅的話,也便自動豁免了VRLT;
【2】這是你的自住房;
所謂主要住所,本身很少會住不滿半年,很少被查,如果住不滿且真的被查到了,被當局說它「變質了」,不認可這是你的自住房的話,則須提供合理的理由和證據;
【3】自然災害或特殊原因;
它損壞了、不安全或不適合用作于住宅房了,或能證明它在被積極搞著裝修要翻新;
【4】這是你的度假屋,一年內至少住過4周;
【5】證明這裏你的一個為便於工作或做生意而居住的地方,可以住不滿6個月,但要至少住滿140天;
【6】是法院說的,不讓將該住宅用作居住;
【7】人道主義或者「人之常情」的因素,比如居住在該住宅的人忽然比如得長期住院而不能居住在此處,或者人有個很要緊的事情,長期無法回來;
【8】它是個新住宅,或轉換了類型(比如剛從倉庫轉變為住宅)導致住不滿時間。在合理的理由及證據之下,這個豁免期可以長至3年,但要每年通報情況;
【9】你已選擇賣了,它在年內發生了所有權的變更,或者你連續幾年都能證明自己在”真心實意地在出售房產”。
注:去年起簽署的合同里,這些稅被禁止以各種形式從賣家轉嫁全部或者部分給買家,除非房款超過1000萬澳元。
更多信息見:https://www.sro.vic.gov.au/vacant-residential-land-tax
【3】沒申報,且查到的話:
每年1月15日為申報上一年度空置情況的截止日期。
法規上來說,如果在購買該房產時,提交過外籍投資申請(Foreign Investment Application)或新建住房豁免證書(New Dwelling Exemption Certificate),按理是要提交空置費申報表的。
如果逾期不申報,且被認定空置超過了6個月,除了需要補齊稅款之外,還有可能被政府收取最多90%的罰金。
真的不申報呢?
核查的方式:應該還是對水電氣表走得是否合理做檢查,如果認為有問題,政府會發信給owner要求解釋,你得提供證據。
不過據悉不少沒理這些信的人,好像也沒有面臨後續。
整個2023年,VRLT只一共為維州政府帶來了約600萬澳元的稅收。
州政府去年調查了墨爾本的5棟公寓樓,發現共有177處房產需要繳納房產稅,接下來調查或許將擴大。
【4】新州的”奇怪案例”
據悉悉尼一對去蘇格蘭照顧患癌母親的夫婦,丈夫是澳洲公民,妻子是澳洲PR。
因為他們沒有居住滿200天,也收到了要繳納”外國投資者附加稅」的賬單。
足足$116,000澳元,且針對的是他們的自住房。
(從今年1月1日起,新州海外買家額外印花稅從8%增加到9%,海外業主附加土地稅將從4%增加到5%)
據悉,到目前為止,他們的豁免申訴還在審核中,也真的老老實實,已分期3個月支付了其中的33,000澳元。
此案顯得很不近人情,應該還會有後續。
以及網上還有人稱自己的賬單被直接納入了銀行的房貸,得加在一起還。
但這些屬於人長期都是在海外的情況。
規定上來說,對於”被查到的主要住所」,如果在沒累計住滿200天後的下一年度,能連續住滿200天的話,是可以”補救豁免”這稅費的。
如果沒有做到,則還有一次機會,便是在再下一年連續住滿,則可以申請拿回這筆錢。
要是依然還是沒有滿足,本身你已經足夠被認定就是個「海外人士」了,這就很麻煩了。
但關鍵依然在於,你沒有沒”中獎被抽查到”。
這年頭有多少人手頭上有留著好幾萬刀,以及到時願意拿出來給稅局?政府也很清楚。
「不要做老實人」,請務必要死磕。
當然,空置稅絕非在澳洲擁有房產後可能要付出的唯一持有成本,其他的稅及各種花費還有很多。
隨著土地稅的飆升,不少房東別無選擇,只能賣房,或者提高租金,房客肯定住不安穩。
增加稅費最終對於住房可負擔性可能並非是緩解。
此外提醒,4月1日起,和外國投資者一樣,持臨時簽證在澳洲學習或工作的人也將被禁止在澳洲購買現房了,這暫定為期2年。
(購買新房不在禁令範圍內)
當然,這對於房價影響並不大。
因為如今,不先拿到PR就在澳洲買房的人,得多有錢啊,數量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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