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殘忍了!居然有人對袋鼠做這種事,後果很嚴重
太殘忍了
澳洲遍地都是袋鼠,也經常聽說和看到有關袋鼠襲擊/暴打人類的新聞。
不過注意了:雖然袋鼠可以隨便打人,可人卻絕不能傷害袋鼠!
否則,後果將會很嚴重!
近日,澳洲一名男子因涉嫌在新州Bywong地區殘忍虐待一隻袋鼠,被警方正式起訴。
他將於下月出庭受審,並且可能遭遇重罰和牢獄之災。
事情發生在4月13日傍晚,一名女子在Bywong附近的Millynn Rd散步時,
發現一隻重傷的袋鼠躺在陡坡下,脖子上綁著繩索,
袋鼠身體多處有嚴重撕裂傷,尤其是肋骨和臀部區域。
女子當即撥打了緊急野生動物救援熱線。
一支本地動物救援組織迅速趕到現場,將袋鼠送往Bungendore接受緊急救治,並通知了警方。
然而,這隻袋鼠傷勢過重,不幸在警方趕到前死亡。
Monaro警區的警員當晚展開調查,隨後一名60歲的男子被警方逮捕。
根據警方說法:該男子涉嫌將袋鼠活活綁在車后,然後開車一路拖行,全程約400米,
整個過程中袋鼠都活著,並承受巨大痛苦。
警方目前對其提出的指控包括:魯莽毆打併導致動物長期痛苦
對動物實施嚴重虐待行為
根據《新州防止虐待動物法》:任何人若被發現故意或魯莽地對動物造成不必要的痛苦,最高可面臨?5年監禁和$110,000澳元罰款
其中,「嚴重虐待」 指的是行為極端殘忍或造成動物極大痛苦的情形,通常會受到更為嚴厲的法律制裁。
新州2021年修法后,部分嚴重虐待動物的行為已被列入可判處實際監禁的刑事罪行範圍。
除了新州,維多利亞州也有類似的動物保護立法。
《防止虐待動物法》是維州打擊虐待動物行為的核心法律,適用於寵物、農場動物及野生動物等各類動物。
該法規定:任何人若蓄意或以魯莽方式對動物造成痛苦、傷害或死亡,均屬於違法行為。
違反者可能面臨最高超過4.9萬澳元的罰款,或最長2年的監禁。
法律還明確要求動物飼主或照料人必須提供足夠的食物、水、庇護以及必要的醫療照護。
一旦發現動物遭到忽視、虐打、拖行或非法約束等情形,RSPCA或農業部門均可介入調查並提起訴訟。
在維州,動物保護組織如RSPCA Victoria具備執法權,
當局鼓勵民眾積極舉報虐待行為,共同維護動物的基本權益與福祉。
*以上內容系網友會火自行轉載自墨爾本微生活,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本站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