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5600萬稅收蒸發!Uber公司「避稅手段」曝光,代價全民承擔
一份最新報告指控:Uber公司讓紐西蘭政府錯失了數千萬紐幣的稅收收入。
而且,不僅國家要為此買單,個人也要。
全球避稅套路,$2億利潤消失
報告由國際公司稅收問責與研究中心(CICTAR)撰寫,並由紐西蘭工會Workers First Union委託發布,專門研究Uber在紐西蘭的稅務與商業運作。
報告指出,在2023年,Uber的紐西蘭子公司總收入高達3.65億紐幣。
若按其提供的實際運輸服務計算,營收應高達8.67億紐幣,足以躋身紐西蘭第61大公司。
然而,在紐西蘭市場賺到這麼多錢的國際大公司,卻僅給紐西蘭政府繳納了120萬紐幣的公司稅。
這背後的「秘密武器」是:內部服務費(inter-company service fees)。
Uber將高達2億零200萬紐幣的「內部服務費」轉移到了海外,極有可能是流向了美國特拉華州的知識產權公司,而在紐西蘭只申報了450萬紐幣的利潤。
研究員Edward Miller表示,「如果這些利潤記錄在紐西蘭,將能為政府帶來5600萬紐幣的額外稅收,用於建設道路、公共交通和基礎設施,這些恰恰是Uber賴以運營的系統。」
面對質疑,Uber在回應中稱:公司一直「履行稅務義務,是紐西蘭的重要貢獻者」。
但CICTAR並不認同。他們認為:「問題不在於Uber有沒有申報,而在於紐西蘭的稅制是否對這類跨國數字平台過於寬容。」
Uber給人造成的「誤會」
Uber公司的收入是怎麼計算的?
很多人以為:乘客付的錢是打車費,Uber從中抽成。但Uber自己並不這麼看。
Uber一直堅持自己是科技公司,而不是運輸公司。
它認為司機才是Uber的「消費者」,他們向Uber支付「服務費」,以換取平台使用權和接單機會。
Miller指出,「Uber的這一定義,不僅誤導了交易本質、誤分類了員工,還讓他們得以避稅。」
換句話說,Uber通過重新定義商業交易邏輯,把自己的角色從「運輸服務提供者」變成了「中間商平台」,從而逃避更多稅務責任。
工會怒批:政府不能繼續偏袒
紐西蘭工會Workers First Union秘書長Dennis Maga對這一報告表示震驚,直言Uber的整個商業模式就是「建立在欺騙之上」。
「沒人真的相信Uber只是個『技術平台』,它就是一家運輸公司,只是不願意承擔運輸公司的責任。」
他還點名批評紐西蘭小企業與製造業部長Brooke van Velden,稱其與Uber關係過於親密,甚至試圖推動立法,合法化Uber現有的雇傭結構和營收邏輯。
「政府不應該鋪紅地毯讓Uber來寫自己的法律,而應該保護紐西蘭人民的權益,堵住跨國公司的法律漏洞。」
司機控訴「待遇差、收入低、壓力大」
一名紐西蘭Uber司機的家人指出,Uber司機的待遇非常糟糕,有時候工作12小時才賺到100紐幣,大部分錢都被平台拿走了。
「我爸在計程車行業幹了30年,十年前轉行跑Uber。
「昨天他幹了12小時,只賺了100紐幣,其中40紐幣拿去加油了。」
他甚至直接稱Uber司機位「現代奴隸」。
這位網友表示,父親身患膝蓋和背部疾病,卻仍被客人羞辱、車輛被砸、收入微薄到難以生存,甚至「接近輕生」。
「如果下次你打車的時候多問司機一句,『你今天賺了多少錢?』你可能會被答案震驚。」
司機集體提告Uber
與此同時,另一起與Uber相關的重大案件也即將進入關鍵階段。
2022年,紐西蘭4名司機將Uber告上法庭,指控Uber將司機們定義為「獨立承包商」(contractor)而非僱員。
因為不是雇傭關係,Uber不負責司機的工資、假期、社保、賠償。極大降低運營成本,把風險都轉嫁給司機。
司機的一切成本(車、油、保險、維修)全都自己扛,Uber只負責抽成。
Uber就這樣以極低的成本擴張全球,司機則成了最脆弱的一環。
對於此案,紐西蘭法院最終認為:雖然合同上寫的是「獨立承包商」,但Uber對司機有實質上的管理控制,Uber司機應享有僱員應有的權益。
此外,法庭認定,Uber旗下多個實體可能共同承擔「聯合僱主」責任。
Uber對此不服,已上訴至最高法院,將於下周正式開庭審理。
這是一次關鍵判決,結果不僅將影響Uber在紐西蘭的運營方式,也可能成為全球類似案件的重要先例。
紐西蘭工會秘書長說,「全世界都在看,紐西蘭是否有能力應對挑戰,維護公平的稅收制度,還是會成為又一個被企業碾壓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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