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人怒了!又有外國人危害幼崽,澳洲總理的警告竟然成真的了

最近,一位來自加拿大的網紅在社交平台上發了一段視頻,結果被網友罵慘了。
27歲的Colton Macaulay,在全球各大平台擁有超過1600萬粉絲。這次他來澳洲「探險」,拍了一段在野外徒手抓小鱷魚的視頻,標題叫《在澳洲抓鱷魚》。
視頻里他夜晚在溪水邊,發現了一隻淡水小鱷魚,直接徒手抓起來,還用手掐著鱷魚脖子,面對鏡頭「展示成果」。

鱷魚拚命掙扎、張嘴尖叫,他還在配音里調侃說:「我們剛抓到一隻淡水鱷,它一點也不高興,發出像電鋸一樣的聲音……或者這就是它在哭的聲音,像個小b*tch。」
這種淡水鱷生活在澳洲北部(包括北領地、昆州和西澳部分地區),雖然比鹹水鱷溫和,但受到驚嚇時也會咬人,而且能造成嚴重傷害。
目前這段視頻已經從他的所有平台刪除。沒有官方消息顯示他有沒有持有相關捕捉許可,也不知道具體在哪個州拍的。不過有專家認為可能是在昆州的Cape York地區。
視頻是在1月27日發布的,但因為很多網紅會延遲發片,所以他到底哪天來、哪天拍的也說不準。

這段視頻被瘋狂轉發,觀看數接近50萬,但評論區一片罵聲:「這人腦子有問題吧?」
「你到底有多蠢?」
「真是個笑話。」
「你簡直是澳洲的恥辱。」
被全網罵爆可能還不算啥,更嚴重的是:他可能根本沒有持有捕捉鱷魚的合法許可!
動物保護人士Paul Bowen就指出,像這種「為了拍視頻、博流量」去抓鱷魚的行為,很可能是違法的,
因為一般只有農場養殖、教育用途或鱷魚蛋採集,才可能拿到許可。遊客幾乎不可能獲批。」
澳洲法律明確規定:淡水鱷是受保護物種,受《環境保護和生物多樣性法案》監管。如果沒有政府批准,在聯邦領地擅自「捕捉、移動」鱷魚,就可能構成犯罪!
各州違法懲罰力度也不一樣:北領地:罰款高達 $92,500澳元,或判 5年監禁;
昆州:最高罰款 $26,615澳元;
西澳:罰款上限更高,達到 $200,000澳元!
這種行為不僅違法 — 還對動物非常不人道的行為。

動物權益律師表示,鱷魚也屬於澳洲動物福利法保護的範圍,這種行為完全是「拿生命開玩笑」。
來自北領地公園與野生動物部門的發言人也警告說:「和鱷魚互動不僅會傷人,還會讓鱷魚變得不再怕人、失控。」
「很多被人『玩過』的鱷魚,最後只能被迫從野外移除,有的甚至會被處死。」
更令人震驚的是,這不是他第一次「作死」!
這個網紅在澳洲的「離譜動物挑戰」遠不止抓鱷魚一件:他曾徒手抓世界上最毒的魚——石頭魚,甚至嘗試「用拖鞋擠出毒液」。
承認自己來澳洲10天就抓了40條蛇,還故意激怒它們,等著它們咬他,最終真的被咬了。
他還被劇毒的小眼蛇咬到過,稱那是他「離死亡最近的一次」。
他下水游泳的地方是鱷魚頻繁出沒的危險水域,還拍了視頻炫耀。
他在美國時,還去騷擾蜥蜴、小龜、壁虎,趁它們睡覺的時候抓起來玩,還自稱「爬行動物界的弗萊迪」,模仿恐怖片角色來吸流量。
他還被紅背蜘蛛咬傷,卻說:「我趕飛機,沒時間去醫院。」

(Colton Macaulay的Ins主頁截屏)
環保人士怒了:這類視頻正在失控!
動物保護人士Bowen非常擔憂,稱現在這種『挑戰野生動物』的短視頻越來越多,很多博主根本不懂生物,只為了博眼球。
他呼籲澳洲應加強中小學的動物安全教育,讓孩子從小了解這些動物背後的生態價值,而不是把它們當成「社交媒體的玩具」。
Macaulay的行為,讓人不禁聯想到今年3月份震驚全網的另一件事:一名美國網紅赴澳洲旅遊時抱走受保護小袋熊,在網上引發公憤,當時澳洲總理阿爾巴尼斯,以及多名部長都譴責了這個行為。
而諷刺的是,當時阿爾巴尼斯譴責的就是:「把鱷魚寶寶從媽媽那兒搶走試試,看你有什麼下場!」
而這種事,竟然真的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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