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紐西蘭采鮑魚,被重判2年半監禁!亞裔家庭:別誤會我們

從鮑魚走私判刑到小鎮圍堵偷捕者,再到全國多地生態瀕臨崩潰,紐西蘭的「海鮮危機」已經從執法問題演變為社會焦慮。
男子非法持有619隻鮑魚,被判兩年半監禁
近日,紐西蘭初級產業部(MPI)通報了一起鮑魚非法捕撈案件。
Porirua一名63歲的男子Ruteru Sufia因多次非法持有並意圖銷售鮑魚,被法院判處兩年六個月監禁,並在未來三年內禁止從事任何形式的捕撈活動。

案件始於2022年11月,MPI魚類執法人員根據線索,對Sufia的住處進行了搜查,結果在兩個冷凍櫃中發現了619隻鮑魚,其中65隻是帶殼完整個體,其餘為已被處理去殼的鮑魚肉。
查獲的鮑魚數量是當地每日捕撈限額的60倍,是累計可持有數量的30多倍。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該案調查過程中,Sufia在保釋期間又一次被發現非法持有48隻鮑魚,其中29隻未達到最小法定尺寸。
MPI方面表示,這些鮑魚很可能被用於銷售,屬於典型的營利型偷捕行為。
據MPI介紹,他多年來曾有超過35項漁業相關違規記錄,這次的判決顯示出執法部門對這類行為零容忍態度,也提醒各位在紐西蘭從事漁業活動時,必須遵守相關規定。
亞裔偷捕引發關注,社區呼籲勿一概而論
在紐西蘭,非法捕撈行為不止一次引起輿論和社會層面的關注。有些事件甚至波及族裔關係,令部分本地亞裔居民感到擔憂。

2023年,Coromandel半島東岸的Pāuanui小鎮發生一起圍堵偷捕事件。
當地居民Hamish McNabb在海灘上發現三名亞裔男女疑似非法捕撈鮑魚,便報警並號召鄰居前來協助阻止他們離開。
警方和漁業官員抵達前,當地居民合力圍堵約一小時。

最終,執法人員查獲65隻尺寸明顯不足的鮑魚、11隻海膽以及其他貝類。
這起事件隨後登上媒體,引發對非法偷捕行為的討論。
然而,事件中偷捕者的亞裔身份也讓當地僅有約25人的亞裔社群感到緊張。有居民表示擔心此類行為會引起誤解,甚至可能激化對亞裔社區的不信任。

住在該鎮的亞裔家庭Mary和Thomas Clark就表示:「我們當然反對非法捕撈,但也希望公眾不要對所有亞裔都產生偏見。」
Thomas曾在中國當過老師,表示他不希望妻子因少數人的行為而被誤會。
而在奧克蘭西海岸、北岸以及更北部的Far North等地區,居民也多次反映「趕海者」過度採集的現象。

比如在「鳥島」Muriwai,一些人會趁退潮大肆採集青口貝、海星、螃蟹等,有人甚至現場剝殼、用罐頭瓶封裝后帶走。
Orewa河口曾被舉報有人帶著油漆刮刀「薅光岩石」,破壞海岸生態。

而在遠北地區的Ahipara,當地鮑魚數量明顯減少,主要原因之一是毛利傳統捕撈許可被過度使用。

有部落反映,其他地區的許可持有人湧入本地海域進行大規模采撈,使資源面臨枯竭風險。
目前,當地已有8個毛利部落正在考慮設立「rāhui」——一種以部落名義發布的禁采令,用於恢復和保護資源。
捕鮑魚可行,但必須守規矩
在紐西蘭,捕撈鮑魚(pāua)是被允許的休閑活動,但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最基本的要求如下:殼長要求:捕撈黑足鮑魚最小殼長為125毫米(部分區域放寬至85毫米,請根據當地規定為準);
每日限額:各地有不同規定,以北島中部和南部為例,沒人每日最多可捕撈5隻鮑魚(注意:不下水者不享有該限額);
家庭儲存限額:同一人任何時間最多可持有 20 只鮑魚,或 不超過 2.5 kg 鮑肉,超過日常限額的鮑魚若被存放于冰箱或冷凍櫃中,也可能構成非法儲存;
不得售賣:業餘(recreational/amateur)捕撈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買賣或交換;
不得用工具挖掘:捕撈必須徒手進行,不得使用潛水刀以外的金屬工具或其他破壞性手段。
紐西蘭初級產業部(MPI)鼓勵公眾下載並使用「NZ Fishing Rules」官方App,實時查詢當地不同地區的捕撈規定和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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