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李明德砸車事件車主:李明德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賠償20萬
2025年07月31日 17:01

7月31日,李明德砸車事件迎來新進展。
據九派新聞報道,車主編導楊洋發文稱:「耗時半年,塵埃落地,答應給大家個回復,也算了結此事。有期徒刑6個月,民事賠償部分20w,希望他能引以為戒,經營好自己的人生。」

此前,平安北京朝陽通報:一男子在八里庄附近某路旁踢踹車輛。警方依法進行了調查,嫌疑人李某某(男,28歲),對自己涉嫌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人已被朝陽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同時,針對被砸車主楊某佔道停車的違法行為朝陽交通支隊已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2月13日,編導楊洋發文回應李明德砸車被刑拘:我沒有停在劃線停車位里。已接受罰款200元,「沒有妨礙任何人停車,占人家車位更是無稽之談」。

據公開資料顯示,李明德,演員,1996年12月出生於山東省青島市,代表作有《玉骨遙》《如此可愛的我們》《親愛的,熱愛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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