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初三女生遭同班男生殺害案法院擇期宣判,家屬發聲

2025年10月16日 0:48

2025年10月15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初三女生潘某某在家門口遭同班男同學鍾某殺害一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近四小時后結束,法院宣布擇期宣判,受害者母親曾女士對新黃河記者表示,「希望可以嚴懲兇手。」

據新黃河記者此前報道,今年4月8日,潘某某放學后在自家樓棟門口遇襲。據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被告人鍾某(2010年4月出生)與被害人潘某某(2010年5月出生)均為深圳某學校初三在讀學生,且與陳某某同住一個小區,自初一開始,三人由陳某某父親與潘某某父親輪流接送上下學。

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學后,鍾某因生活瑣事對潘某某心生不滿。在陳某某父親將三人送到小區大門口離開后,鍾某先回到自己所在樓棟,隨後看到潘某某獨自一人到自家樓下準備上樓,他隨即繞到潘某某面前,持網購的黑色摺疊刀質問對方,之後持刀捅刺潘某某數刀后離開。聽到潘某某倒地呼救后,鍾某竟再次折返,又捅刺其數刀。

事後,鍾某逃回家中,向家人謊稱「因見義勇為被人砍傷雙手」。小區物業人員發現情況后撥打110報警,潘某某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2025年4月9日,鍾某被刑事拘留;4月22日,經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批准,由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執行逮捕;6月9日,該案被移送至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認為,鍾某故意殺害同班同學並致其死亡,其行為已觸犯《中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定,檢察機關已提起公訴。2025年10月15日上午,該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值得關注的是,事發前三年,潘某某家長曾應鐘某母親請求,無償順帶接送鍾某上下學,雙方無明顯紛爭。悲劇發生后,曾女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曾表示,女兒原定中考後去旅行的計劃成空,每個節日都成了夫妻二人的「折磨」,家庭也因失去少了溝通紐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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