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速查!新州擬沒收閑置Opal卡餘額,居民可在12個月內將錢取出

據報道,新州政府計劃利用舊的或遺失的Opal卡中未使用餘額,為未來的交通項目提供資金支持。
根據最新規定,Opal卡持有人將有12個月時間取回未使用、處於休眠狀態且未註冊的Opal卡餘額。若超過期限未領取,餘額將被收回並投入公共交通建設。

本周,議會將提交一項修改《Passenger Transport Act 2014》的法案,授權交通部門沒收並使用那些五年或更久未被使用的Opal卡餘額。
州政府估計,目前約有1700萬張Opal卡長期未被使用,但仍存有資金。
其中許多卡被認為屬於曾來訪悉尼的州際或國際遊客,他們購買了一次性充值的未註冊卡。
雖然每張卡的平均未用餘額僅約4澳元,但累計總額估計高達7000萬澳元。
交通部長John Graham表示:「悉尼是一個全球旅遊目的地,也是吸引遊客的城市,這也是為什麼有這麼多Opal卡在五年或更久時間里未被使用、處於休眠狀態的原因之一。」
「這項法案建議將這些閑置資金用於交通投資,特別是改善連接交通樞紐的步行與騎行相關基礎設施和Opal自行車櫃等亟需項目。」
「這些措施將直接惠及每天使用交通網路的新州居民。」
目前,乘客在使用公共交通時已不再必須使用Opal卡,也可通過信用卡、借記卡、手機或智能手錶的非接觸式支付方式出行。
這筆一次性收入將被投入與主動交通相關的項目中,包括擴建更多Opal自行車櫃。
此外,州政府還計劃利用部分資金改善共享電動自行車系統,包括將其移出人行道。
目前,Lime、Ario和Hello Bike等運營商可以無需獲得市政或州政府批准便投放共享電單車。
不過,本周三將提交議會的新法案會要求運營商遵守最低標準。
地方議會也將有權決定電單車可行駛及停放的區域,以減少公共空間的雜亂。
運營商將被要求支付費用,用於資助合規監管、停車區建設、基礎設施及數據共享平台,以便實時監控車輛使用情況。
如違反移除命令,最高罰款將達5.5萬澳元,且每延遲一天將追加5500澳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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