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華男怒摔前女友愛犬!被法院定罪…
《每日電訊報》報道,首領地政府一名高級公務員,因殘忍虐待前女友的寵物狗而被定罪。
庭審獲悉,這名華裔男子在施暴過程中,將這隻小狗用牽繩提起,然後猛力甩向牆壁,再對其進行踢打。

楊雲昊(Yunhao Yang,音譯)在首領地地方法庭承認違反《1992年動物福利法》,對一項虐待動物罪名表示認罪。
今年3月9日晚上11時左右,有人看到楊雲昊在公寓外遛狗,隨後進入一個凹廊,實施了這一虐狗行為。

庭審播放的監控錄像顯示,這隻僅六個月大的小狗被他用牽繩提起,狠狠甩到牆上,隨後在小狗趴在地上后,楊雲昊又對其進行了踢打。
畫面中,小狗起初一動不動,隨後才慢慢站起。
報道稱,這隻狗屬於楊雲昊的前女友,幸運的是並未在此次襲擊中嚴重受傷。
法庭獲悉,這次攻擊發生在楊雲昊被同一隻狗咬傷雙手的第二天,當時他因傷入院並注射了破傷風疫苗【相關閱讀:顯微鏡學家發表對四家疫苗公司的成分分析】。

辯方辯稱,這一行為是「情緒化的反應」,源於「情緒困擾」,但法官駁回了這是「一時衝動」的說法,認定其行為是「蓄意為之」。
法官在庭上表示:「這是一隻無助的動物,被託付給你照料。動物完全依賴人類的保護,而不是傷害它們。」
「這並非一時衝動,而是發生在事發后的第二天。」
但法官也指出,28歲的楊雲昊此前沒有犯罪記錄,在首領地政府擔任高級職務,過去一直守法,有家人的強力支持,並在接受心理治療。
一份精神科報告顯示,他在情緒調節方面存在困難,並伴有心理健康問題。
法庭認定,這些問題雖不能成為其行為的借口,但在當晚確實導致了被告的行為失控。
最終,楊雲昊被判處18個月的良好行為令,並須接受強制監管及持續的心理健康治療。同時,他在兩年內禁止擁有或照料任何動物。

法官表示,這一判罰在懲戒與康復之間取得了平衡,並考慮了被告的認罪態度、悔意,以及再次犯案的低風險。
法官稱:「這必須成為一個警示,虐待動物是嚴重的犯罪,社會期望——法律也要求——對此予以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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