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每一個澳洲人都碰到過,但是都做錯了

很多人都做錯了

相信每一個(對,是每一個)都遇到過這件事:經常從信箱拿出信,發現信不是寄給自己的。

是不是很讓人頭疼?

更煩人的是,這種情況有時候一發生就是幾個月,甚至幾年。

老實說,把這些信重新送回去,比如投到紅色郵筒,或者專程去郵局,確實挺麻煩的。

但下一次你想順手扔進垃圾桶前,最好先來看看下面的建議。

別人寄來的信,我能不能直接扔掉?

答案非常明確:不能。

規定:不管你已經收到了多久,扔掉寄給別人的信件是違法行為。

律師Angela Omari表示:只有Australia Post或其他授權郵政服務有權處理郵件。

她說:不管你已經收別人信收了多久,你都沒有權利扔掉這些信。

如果你私自扔掉這些信件,可能會被視為故意銷毀或隱匿他人郵件,

這在1995年刑法典第471章中屬於刑事犯罪。

其中,如果被認定為 「故意干擾郵件」 ,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

而 「欺詐性干擾郵件」 的最高刑期是五年監禁。

(嗯,說是這麼說,但執行嘛…大家都懂)

那怎樣才能讓這些信不再來?

專家建議:最有效的辦法仍然是 「退回寄件人」 。

Australia Post的發言人表示:如果你收到的信不是給你或你家任何人的,

請在信封上註明「Return to sender – Unknown at this address」,

然後投進紅色郵筒或送到就近的郵局。

如果你已經多次退回還是沒用,Angela Omari建議你可以直接聯繫Australia Post。

你可以在網上提交 「錯誤投遞投訴」,讓郵局調查並採取措施。

也可以親自去郵局說明情況,郵局工作人員擁有根管理誤投郵件的許可權,可以協助處理。

來自的居民Frank Hughes表示:他買下房子已有10個月,但前屋主的信件仍不斷寄來。

到現在為止,已經收到70多封信,有時一天就四封。

他每封都寫 「退回寄件人」,並提醒對方更新記錄。

Australia Post還建議他在信箱上貼一張紙條,

比如 「請勿投遞某某的信件」 ,讓郵遞員更容易辨認。

如果你能從信封上識別出是哪個公司寄來的,

也可以主動聯繫這些公司,請他們更新通訊地址。

Frank就是這麼做的,後來信件果然少了很多。

而對於那些信封上沒有寄件人信息的郵件,

Australia Post表示會轉送到郵件重定中心,由授權人員打開查找寄件人信息。

如果實在找不到地址,才會進行妥善銷毀。

那如果信上沒寫寄件人,我能不能打開看看?

答案是——最好別。

來自悉尼的律師Avinash Singh表示:擅自打開別人的信也可能構成 「干擾郵件」 罪,最高刑期同樣是五年監禁。

但如果你是不小心打開了別人的信,比如搞混了,

或者信封寫得不清楚,那麼這類情況通常不會構成犯罪。

(這麼看,相關法律其實也就是 「一紙空文」)

Angela Omari也說:很多人其實都經歷過類似的 「誤拆」 情況。

你可能在打開自己信件時順手拆了封寫著別人的名字的信。

也許是因為你剛搬家,也可能是郵局搞錯地址,總之, 「誤拆」 在所難免。

但她提醒——你對這封信的後續處理才是真正關鍵。

如果你在發現這不是你的信之後,

還繼續故意保留甚至隱匿,就有可能被控 「隱匿郵件」 。

Australia Post建議:無論是搬家還是更換辦公地址,務必通知重要聯繫人更新你的地址。

如果擔心漏掉重要郵件,可以考慮申請郵件轉寄服務,

確保信件能在一段時間內被轉送到你的新地址。

該服務費用大約是每月38,或每年192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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