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未成年人,致7月大嬰兒死亡
近日,記者獲悉:2024年7月21日,廣西百色市下轄縣某個村,11歲和9歲的兩個孩子將鄰居家7個月大的嬰兒抱至屋外后,致其死亡。
由於涉案兩人均未滿12歲,未到追究刑責年齡,嬰兒的父母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定兩人的監護人賠償905977元,扣除已經賠償的10萬元,還剩805977元。
11月7日,受害者嬰兒的父親黎先生告訴記者,施害者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兩個孩子主要跟隨老人生活,兩人的家離黎先生家很近。
2024年7月21日,兩名施害者來到黎先生家中,將7個月大嬰兒從卧室抱到家門口,放到水泥地板上,將其打哭,又抱起來哄,並將嬰兒送回屋內。但後來,兩人再次將嬰兒抱到家門口,在監控盲區,兩人疑對嬰兒實施了暴力行為。
17時17分,兩人將嬰兒抱給嬰兒的母親梁某,隨即離開。由於梁某重度耳聾,兩人施暴時沒有察覺異常。看到嬰兒喘不上氣、臉色青紫,梁某趕緊做人工呼吸、心肺復甦,打電話求救。當天18時15分,嬰兒被送至縣醫院,最終搶救無效,于當天晚上死亡。
法醫鑒定認為,嬰兒「符合胸部受鈍性外力作用造成心臟破裂導致心臟壓塞死亡」。因施害者不滿12周歲,未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年齡,當地公安機關未予立案。
事發后,嬰兒的母親梁某確診重度抑鬱。施害者的監護人分別賠償了5萬元。嬰兒的父母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審理認為,施害者的監護人各承擔50%的責任,二者共應賠償小黎的父母905977元。扣除已賠償的10萬元,還餘805977元。
據黎先生介紹,他們和施害者兩家均沒有矛盾,關係還挺好。報道稱,目前相關部門已介入處理,縣檢察院工作人員表示,黎先生可攜帶相關材料到檢察院反映。
*以上內容系網友會火自行轉載自芒果都市,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本站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