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反覆去看醫生,說自己「肚子痛得要命」,
但每次得到的答案都是:「便秘吧。」
或者:「可能是腸易激綜合症(IBS)。」
她被當作小題大做的病人,被安慰、被勸回家。
直到兩年後,一個完全無關的皮膚病複診,才意外查出——她得了結腸癌。
此時,她只有43歲。
女子三年「肚子痛」,醫生:檢查正常
這名紐西蘭女性最早在2021年底看診時,已經持續腹痛、腹脹、嘔吐、腹瀉多年。
那次她哭著告訴醫生——「我真的被敷衍夠了,我只想知道到底怎麼回事。」
她那時已經四周掉了6公斤,幾乎吃不下東西。
醫生安排了血液、糞便檢測和一次腹部B超,並給她開了葯。
幾天後,醫生髮簡訊告訴她:「檢查結果都正常。」
她回復說葯「挺有效」,但仍然每天腹瀉。
到了2022年3月,他們又通過電話複診一次。
醫生依然認為,她的癥狀「符合腸易激綜合征」,沒必要進一步轉診。
從那之後,她再也沒被建議做腸鏡檢查,也沒再被任何醫生當面複查。
錯過了三次「救命的機會」
那位女性是在2023年9月向紐西蘭醫療投訴調查專員(HDC)提交投訴的。
那時,她已確診。
一年半后,她去世。
她曾寫下這樣一句話:「我不是在抱怨疼痛,我只是想要有人認真聽我說。」
紐西蘭醫療投訴調查專員(HDC)在調查中發現,在短短四個月里——醫生其實有三次機會能讓她得到早期診斷:
1. 2021年12月:首次就診時沒有進行體格檢查,也沒記錄體重;
2. 2022年初:簡訊溝通時,醫生未建議面診或轉診;
3. 2022年3月:電話複診時,依然沒安排進一步檢查。
受委託進行調查的全科顧問醫生Fiona Whitworth表示,「在醫學常識中,一個成年人4周內減重6公斤已是明顯危險信號。
「即使血檢和B超正常,也應立即轉診胃腸科並安排腸鏡。」
她指出,這名患者後來確診的結腸癌,其實早期完全有機會被發現。
涉事醫生解釋:以為只是飲食問題
涉事醫生在回應中說,他當時認為患者的體重下降,可能是由於「飲食限制」或「嘔吐導致的攝入不足」。
她計劃在拿到檢查結果后再決定是否轉診。
但因為檢測結果都正常、藥物似乎有效,他便「得出了安慰性的結論」,沒有再上報二級醫療系統。
他還說,根據當時地區的「腸鏡轉診標準」,她「並不符合申請條件」。
Whitworth醫生對此也指出,疫情導致面診減少、多人接手病歷等情況,確實增加了誤判的複雜性。
但無論如何,「那6公斤的體重變化,本身就該是一個足夠響亮的警鐘。」
監察機構判定:醫生違反病患權利守則
紐西蘭副健康與殘障事務專員Vanessa Caldwell在最新裁定中指出:「雖然情境複雜,但這並不足以掩蓋事實——
「從2021年12月起,就已經存在應當轉診的充分依據。
「從2021年到2022年3月,共錯過三次潛在的早期診斷機會。」
監察機構因此認定醫生違反了《病患權利守則》。
Vanessa Caldwell要求該醫生向患者家屬正式書面道歉,並將信函交由HDC轉達。
同時,調查報告也將送交紐西蘭醫學委員會(MCNZ)備案。
這名醫生目前已回到海外工作,並被責令完成針對年輕人癌症早期診斷的培訓課程。
只是,這位病人沒能等到那封道歉信。
有時候,醫療的失誤並不是因為「沒做什麼」,而是因為「沒有相信一個人真的在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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