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 澳洲大批房東恐受影響!稅務局擬推新規,這類房產將無法享受抵稅優惠

據報道,明年7月1日起,如果度假屋業主在熱門假期(如聖誕節和)不將房產對外出租,他們可能無法再將房貸利息和市政稅等開支用於稅務抵扣。

稅務局()本周發布了擬議指南草案,建議如果房產「主要」用於個人用途,而非真正可出租,相關支出將不再允許抵稅,尤其是在「高峰期」。

稅務專家Robyn Jacobson表示:「如果房產出租優先於個人使用,業主無需擔心。但那些申報過度抵扣的人應該引起重視。」

據KPMG數據,全國約有25萬套房產(佔住房總量約2%)用於短租或假期住宿,其中許多採取負扣稅模式,為業主提供稅收優惠。

關鍵問題:主要用途與高峰期定義

新規將取決於ATO對兩類概念的界定:「主要(mainly)」和「高峰期(peakperiod)」。

如果度假屋「主要」用於出租,而非個人使用,現有可抵扣支出可能繼續有效。

但如果房產「主要」用於個人用途,則房貸利息、地方稅和保險等開支可能不再可抵扣,註冊會計師協會高級稅務顧問Tony Greco表示。

Greco解釋:「如果房產主要不是出租用途,持有成本相關支出就不能抵扣。但與出租直接相關的費用,如清潔費和廣告費,仍可抵扣。」

長期以來,ATO對假期屋出租的做法是,只要業主有做出合理努力產,即使其實際上未被租出,也視為「可出租」,抵扣可用。

Greco指出:「這個黃金法則現在突然改變了。」

高峰期使用情況

如何界定「主要用途」,關鍵在於房產在高峰期的使用情況。

高峰期包括聖誕節、新年、復活節、公共假期長周末和學校假期等。

度假屋業主在這些時間自用,意味著房產可能被認定為非主要出租用途,從而失去抵扣資格。

Greco舉例:滑雪度假屋,高峰期可能是雪季,也可能是夏季。

Mornington Peninsula的高峰期可能是溫暖月份,但冷季有節日活動。

,每周末有橄欖球賽,也可能算高峰期。

ATO要求假期屋在高峰期可租,意在最大化收入。

Greco指出,稅法並未規定必須最大化收入,只要嘗試產生應稅收入即可獲得抵扣。

公平還是越權?

KPMG稅務合伙人Hayley Lock表示,ATO多年來一直關注短租(如)稅務合規情況,用以判斷業主是否合理申報房產開支抵扣。

Greco指出,這一變化將對維州度假屋業主衝擊較大,他們已承擔高額州土地稅和短租稅。

Lock建議受影響的業主評估房產在高峰期是否真正可出租,如私人使用佔主導,應預期抵扣被拒。

記錄要求加強

業主將需要保留更詳細的出租記錄,包括:·平台或非正式出租(如家人、朋友打折租)收入

·出租廣告

·預訂日曆

·個人使用日期

草案現正公開徵求意見至明年1月30日,但預計進行重大修改的可能性不大。

Robyn Jacobson指出:「雖然徵求意見期間可能收到大量反饋,但指南正式發布前,重大調整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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