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航與維珍都將在澳洲禁止在飛機上使用充電寶或其他備用電池。
澳航的新規定同樣適用於其廉航子公司Jetstar,將在12月15日實施;維珍的則從12月1日開始執行。
兩家航空公司都表示,所有充電寶必須標註電池規格,乘客要將備用電池和個人電子設備放在前方座椅下方或座椅口袋中(觸手可及的地方)。乘客最多可攜帶兩塊容量低於160瓦時的充電寶登機,以及容量在100至160瓦時之間的設備需提前申請批准(這個之前的規定不變),禁止在飛機上使用或充電。(若旅客攜帶的是帶電池的「智能行李箱」,則其中的鋰電池須拆下並隨身攜帶,存放方式與充電寶相同)
航空公司一般會說旅客應使用座椅上的充電介面(速度不會很給力),而不是充電寶。
今年7月,從悉尼飛往霍巴特的一架維珍航班的行李艙中的一塊鋰電池起火。上周,墨爾本機場Qantas商務艙休息室也因一旅客給電池充電時出現火情,當時導致150人撤離。不過澳航繼續允許旅客在休息室給設備充電。10月時,中國國航從杭州飛首爾的一架航班因鋰電池起火而緊急降落在上海。更多的事故發現在今年初,尤其是1月28日時在韓國釜山金海國際機場,一架A321客機因此在降落時被大火吞噬,造成7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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