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宏福苑火災已致94人遇難,3人涉嫌誤殺被拘捕,律師:一經定罪,法院最高可判處被告人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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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下午,香港新界大埔屋邨宏福苑多棟住宅樓發生嚴重火災,引發廣泛關注。香港消防處28日表示,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增至94人遇難,包括一名殉職消防員,由消防處處理的傷者共有76人,包括11名消防員。目前滅火行動已大致完成,現場已見不到有火光冒出。消防處會繼續處理餘下25個求助個案,預計早上9時能夠完成7座大廈的全部單位的破門搜索工作。
據新華社報道,香港警方展開調查,發現建築物外牆有保護網、防水帆布、塑料布,疑未符合防火標準,另有一座未波及的大廈每層電梯大堂窗外都有發泡膠包封,易燃且可能加速火勢蔓延,不排除發泡膠是迅速蔓延的原因。警方發現一工程公司負責安裝上述相關材料,相信該工程公司負責人嚴重疏忽,導致火勢迅速蔓延,造成重大傷亡。警方拘捕的3人為工程公司負責人,包括2名董事、1名工程顧問,年齡介於52歲至68歲之間。
香港蕭一峰律師行律師萬方芳介紹,在香港,誤殺是普通法中的一項罪名,是指除謀殺外的不合法殺害他人的行為。一經定罪,法院最高可判處被告人終身監禁。就此控罪而言,其量刑要根據個案的具體情形、證據、被告人的抗辯及求情理由,實際量刑也可能是數月至數年不等,法庭不一定、也不常會判處終身監禁。目前已有3人被拘捕,隨著時間推移,可能有更多的人會被警方調查,如果案件進入檢控程序,也可能有更多人士被起訴,被告人可能面對誤殺罪名或其他可能的罪名。
該律師行的律師胡東華表示,從媒體發布的信息看,被拘捕人員涉嫌誤殺。被告人一經定罪,法院將根據案情的嚴重性、被告人是否認罪或有其他加刑等因素進行量刑。法院有可能判處被告人長達10年或以上監禁。誤殺控罪是非常嚴重的,案件需要在高等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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