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華童被撞身亡案宣判:無證司機僅判監60天 3年緩刑,家屬痛斥「正義已死」

備受華人社區關注的法拉盛3歲半華裔男童Quintus Chen遭無證駕駛司機撞亡一案,於2026年2月5日在皇後區刑事法院正式宣判。
被告Kevin Gomez因「二級魯莽危害他人安全」等罪名,被判處60天監禁3年緩刑及吊銷駕照3年。所有刑期并行執行,實際服刑時間為60天。該判決引發受害者家屬強烈不滿,母親當庭痛斥刑罰過輕,稱「正義已死」。

主審法官在宣判時表示,儘管被告在法庭上表達悔意,法院也理解雙方家庭所承受的巨大痛苦,但被告長期無視交通法律和執法警告,持續實施危險駕駛行為,對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因此必須判處監禁與緩刑并行的刑罰。
案件發生於2023年11月29日,年僅3歲半的Quintus Chen在法拉盛大學點大道(College Point Boulevard)遭車輛撞擊身亡。當時被告僅持學習駕照,且無持照司機陪同,所駕駛車輛未註冊,車窗貼有非法深色遮光膜。

法院指出,在案發前數月,被告已被警方明確警告不得繼續駕駛車輛,但其仍置若罔聞,持續違法上路。案發當晚,Gomez在未持有效駕照情況下駕駛一輛未註冊車輛,且前擋風玻璃透光率僅約4%,幾乎接近完全不透明,嚴重違反交通安全法規。
此外,被告還實施多項危險駕駛行為,包括非法掉頭、變道不打轉向燈、無視交通標誌,並將車輛非法停放在消防栓前,阻礙緊急通道。這些行為被法官認定反映出其長期漠視法律,對公眾安全構成重大風險。
法官強調,雖然緩刑可以提供持續監督,但鑒於被告反覆違法,監禁同樣必要。
案件經過陪審團審理后,於2025年10月31日裁定,被告涉及死亡的重罪指控均不成立,僅二級魯莽危害他人安全罪、魯莽駕駛罪及多項交通違法罪名成立。

在量刑聽證中,檢方要求判處被告364天監禁,指出其在無照駕駛、非法改裝車窗及危險駕駛情況下,嚴重危及公眾安全。
但辯護律師則請求法院避免監禁,強調陪審團已裁定被告不對男童死亡承擔刑事責任,僅構成輕罪,並稱被告年輕、無惡意犯罪動機。
被告Gomez在庭上向家屬道歉,一度哽咽,並稱自己家庭狀況困難,母親患腦瘤、父親罹患癌症,擔心入獄將影響家庭照顧。

庭審中,受害男童母親Karen Chen提交了受害者影響陳述,由友人代為朗讀。她形容兒子聰明、善良、充滿潛力。
「如果他還活著,現在已經五歲半,準備上小學,擁有光明未來……失去他之後,我們的生活只剩下沉默和眼淚,每一天都是煎熬。」
她表示,事故不僅奪走兒子的生命,也徹底摧毀了整個家庭,她的丈夫在事故中同樣受傷並承受嚴重心理創傷。

「如果他遵守法律,我的兒子今天仍然活著,」她說,並懇求法院判處至少一年監禁,「只有監禁才能阻止他再次危害社會。」

判決結果公布后,Quintus Chen母親表示極度失望,她情緒激動表示:「那一天,我們不只是失去孩子,也親眼看著正義死去。但我們相信,報應終會到來。」
她還透露,被告僅購買2.5萬美元最低限額車險,民事賠償空間有限,目前正尋求法律專業人士協助,準備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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