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幾隻龍蝦,紐西蘭男子痛失$6000紐幣!「毛利人抓100隻也沒事」

2026年03月05日 14:16

因為在Facebook賣了幾隻龍蝦,男子損失了$6000紐幣。

31歲的Joshua Spooner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沒想到早就被盯上了。

01

低價出售龍蝦

Spooner是一名職業船員,住在紐西蘭南島的尼爾森。

2025年2月的一個周末,他拉上三位好友,前往Golden Bay偏遠的西北部海灘Kaihoka進行了一次業餘潛水采捕。

那天的收穫不錯,他們采捕到了不少龍蝦(Crayfish)和鮑魚(Pāua)。

回到家后,Spooner動了歪心思:能不能賣掉換點錢?

為了躲避監管,他搞了一系列看起來頗有「反偵察意識」的操作。

他先是用個人賬號在當地Facebook社群里發了漁獲照片「預熱」。

隨後,他特意註冊了一個名為「Cray Cray」的匿名賬號,專門用來談生意。

他在網上貼出照片,標價:「普通龍蝦30紐幣一隻,大的50紐幣」。

期間曾有網友留言提醒他:「兄弟,這麼做是違法的。」還給他發了法規鏈接。

但Spooner只是刪掉了帖子,15分鐘後繼續通過私信聯繫買家。

天網恢恢,紐西蘭第一產業部(MPI)的漁業官員其實早已盯上了他。

02

付出代價

Spooner的交易過程非常謹慎,甚至帶有「諜戰」色彩。

他安排了一次「無人交付」,讓買家把車停在指定地點且不鎖車門,他趁沒人注意時,將煮熟並真空包裝的龍蝦和鮑魚塞進車裡的冷藏袋中,隨即離開。

2月18日,當他再次帶著4隻鮑魚、3隻龍蝦和1隻龍蝦尾前往超市停車場準備交易時,買家並未現身。

第二天,MPI的官員就拿著搜查令敲響了他家大門。

在法庭上,Spooner試圖以「不知道違法」和「想補貼家用」為由脫罪。

駁回了他的辯解,認為他註冊假賬號、採取秘密交付的行為,足以證明他完全清楚自己在觸碰法律紅線。

最終,他承認了三項非法銷售海鮮的罪名。

他被罰款$3,000紐幣,汽車在案發後被依法扣押,他必須額外支付$3,000紐幣才能贖回。

03

黑市長期存在

在紐西蘭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昂貴的海鮮在紐西蘭黑市是一種流通貨幣,尤其是在毒品交易市場。」

儘管非法售賣會受到懲罰,但

豐厚的利潤仍擋不住一些人。

此前有網友發現,在Facebook有鳥蛤出售,10紐幣一公斤:

這是一個生活在人小組,裏面時不時就有人賣海鮮。

還有人出售成箱的鮮魚:

MPI官員指出,社交媒體已經成為海鮮黑市的主要陣地。

自2024年起,MPI引入了AI演算法來監測社交媒體上的敏感關鍵詞(如「Fresh Crays」、「Paua for sale」等)。這意味著在網上出售漁獲幾乎是自投羅網。

紐西蘭漁業局指出,正規渠道售賣的龍蝦價格為65至90紐幣,實際價格取決於龍蝦的大小。

「如果低於這個價格區間,大家要小心購買。」一位漁業局官員說。

「兜售、購買不合規的海鮮都屬於違規行為,所以為了避免大家捲入偷獵案件的調查,建議不要購買低於市價水平的海鮮。」

04

「為什麼毛利人有『特權』?」

也有人發出疑問:「既然管得這麼嚴,為什麼我還能看到有的毛利人一次性捕撈幾十上百隻?」

圖源:@吃魚

這就不得不提到紐西蘭海鮮捕撈的規定了。為了保護生態的可持續性,法律將捕撈群體劃分為三類:商業捕撈(Commercial)、娛樂捕撈(Recreational)和毛利傳統捕撈(Customary Māori Fishing)。

普通大眾只要不出售捕獲物,就不需要商業許可,但必須嚴格遵守限額和尺寸。

而毛利人作為「土地的主人(Tangata Whenua)」,擁有管理和採集海鮮用於非商業傳統用途的法定權利。

圖源:@吃魚

捕撈必須是為了Hui(集會)、Tangi(葬禮)或Koha(傳統贈禮)。

只要提前申請習俗捕撈授權證,毛利人就可以合法捕撈超過業餘限額的數量(例如一次捕撈100隻龍蝦),並且可以使用業餘捕撈禁止的工具。

但無論是普通人還是持證的毛利人,有一條規則是完全一致的:絕對不允許商業化。

去年審判的一樁非法售賣海鮮案件就是最好的案例。

05

漁業大佬夥同妻子倒賣龍蝦

這起捕撈案涉及68歲的漢密爾頓人Tony Magner和他60歲的妻子Ying Qiu。

Magner是「圈內大佬」,曾擔任大型漁業公司的總經理,經手過成千上萬噸的捕撈配額。

2022年8月,Magner申請了一份毛利習俗捕撈許可,理由是需要為在Te Kūiti舉辦的「部落集會」提供一噸龍蝦。

然而,紐西蘭第一產業部(MPI)在常規檢查中發現了貓膩。

申請信中提到的集會地點,當天確實有一個活動。

諷刺的是,活動的主題是討論「禁止捕撈所有貝類和龍蝦」的環境保護令(Rāhui),而活動現場根本沒有出現過任何龍蝦。

龍蝦去哪兒了?

調查顯示,Magner的妻子Ying Qiu充當了「銷售」。

她聯繫了一家,分兩次非法出售了共計35公斤、價值約2800紐幣的龍蝦。

兩人的簡訊記錄成了定罪的關鍵證據:她在支付完成後給丈夫發信息:「親愛的,這是龍蝦的錢。」

Magner回復:「謝謝。」晚些時候他又給妻子發消息:「龍蝦換成了錢」。

最終,夫妻二人分別被罰5000紐幣,均留下了刑事犯罪記錄。

Magner表示自己深感羞愧,並將辭去部落相關的職位。

「問題不在於抓多少,而在於賣。」MPI強調。

即使你抓的數量在限額內,只要涉及金錢交易(哪怕是換酒或換物),就屬於嚴重的非法黑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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