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9news》報道,阿德一位新媽媽公開批評一項」極不公平」的法律,該法律導致她申請聯邦政府帶薪育兒假的請求被拒。
Nandini Hutchens表示,她在去年10月女兒出生后不久就申請了帶薪育兒假,原本預計不會有問題。因此,當去年聖誕夜她被告知沒有資格領取相當於24周全國最低工資標準的帶薪育兒假(稅前22,750澳元)時,她感到非常震驚。
Hutchens被告知,她的申請被拒是因為針對」新抵達居民」的等待期規定,該規定要求成功申請人必須已成為澳大利亞永久居民滿兩年。
Hutchens於八年前(2018年)從印度來到澳大利亞,在大學完成物理治療碩士學位。自2019年起,她一直在南澳全職擔任物理治療師。Hutchens表示,疫情導致與她技術簽證申請相關的重要考試被推遲,她直到2024年12月才獲得永久居留權。
這位新媽媽說,當她已經在澳大利亞工作了七年,卻根據」新抵達居民」的規定將她排除在外,這是不公平的。」關鍵在於』新抵達』這個詞,而我不是新抵達的,」她表示。」我知道我成為永久居民還不到兩年,但我一直在盡自己的本分。我繳納的稅款和我的同事們一樣多。為一個支持其他家庭的體系做出貢獻,自己卻被排除在同樣的支持之外,這感覺極不公平。」
作為澳大利亞公民,Hutchens的丈夫Corey有資格根據政府計劃申請帶薪育兒假;但他說,他的工作情況使他無法這樣做。
「我經營著我父親的企業,而且是唯一的經營者,所以我沒法休假,」他說。這對夫婦剛買了房子,他們表示原本指望靠這筆帶薪育兒假來幫助他們在家庭收入減半時支付房貸。
Hutchens可以通過她的僱主獲得六周的帶薪育兒假,但她說這筆錢遠遠不夠。」我們原本依賴政府的這筆錢來支付日常開銷,」她說。」現在,任何奢侈品都免談了。我們得為必需品省錢。」Hutchens表示,她也很可能需要比原計劃更早地返回工作崗位。
與此同時,Hutchens發起了一項在線請願,呼籲政府在適用新抵達居民等待期時,對申請人進行逐案評估。」應該根據具體情況做出例外處理,」她說。」如果我剛剛獲得永久居留權、一個月前才來到這裏,那我理解為什麼我沒有資格。但如果我在這裏待了這麼久,並且已經為經濟做出了超過兩年的貢獻——而兩年正是規定的期限——那麼我就應該有資格。」
澳大利亞社會服務部發言人表示:」新抵達居民等待期適用於大多數澳大利亞政府補貼,包括帶薪育兒假計劃。這反映了一個長期存在的原則,即移民在首次獲得澳大利亞永久居留權時,應預期能夠自給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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