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設 | 澳此地擬立法禁止性別選擇性墮胎,違者最高罰$22000或5年監禁

一位來自Hunter地區的生殖權利專家表示,推動禁止性別選擇性墮胎的做法,不過是一個旨在收緊墮胎服務可及性的政治伎倆。

公共衛生學者Anna Noonan對任何限制新州女性墮胎權的舉措深表憂慮。

目前,墮胎可通過藥物或手術進行,但居住在Hunter地區偏遠區域的女性,能獲得相關服務的途徑本就十分有限。

Noonan指出,John Hunter醫院是大都會地區以外少數能為大量民眾提供墮胎護理的公立醫院之一,其服務還充分考慮到文化敏感性。

「我們地區的醫院和臨床醫生在這方面確實頗具能力,」她說。

本周二,新州議會外將舉行一場反墮胎集會。隨後,議會可能于周三就《墮胎法改革修正案(禁止性別選擇)法案》展開辯論。

該法案旨在禁止「以性別選擇為目的的終止妊娠」。

Amanda Cohn直言,這是一個幾乎不加掩飾的企圖——「逐步將墮胎重新定罪,並將反墮胎活動人士重新包裝成婦女和女孩權益的捍衛者」。

她強調,必須釐清保守派議員此時推動修法的真實動機。

該法案由自由意志黨(議員John Ruddick于去年10月提出。

他援引了Edith Cowan University於2025年5月發表的一項研究——該研究發現,在部分移民群體中,尤其是來自印度和中國等有強烈男孩偏好國家的移民群體中,出生男孩的比例更高,且相關族裔母親在懷孕早期的墮胎率顯著高於本地母親。

研究還指出,這一現象與「無創產前檢測的引入」同步出現——該檢測最早可在10周時確定胎兒性別,由National Health and Medical Research Council資助完成。

Ruddick對此表示,「這不是一項無稽之談的研究」,應冷靜評估其結論。

然而,新州衛生廳的審查數據顯示,2019至2020年間共有15,973例終止妊娠,其中僅13例被認定為「純粹出於性別選擇目的」。

一旦法案通過,任何安排、允許、實施或協助「以性別選擇為目的的終止妊娠」的人,將面臨最高22,000罰款或五年監禁的處罰。

Cohn擔憂,這將導致醫療專業人員「因法律不確定性和執業風險而徹底停止提供墮胎服務」。

「我懷疑,這才是該法案的真正目標,」她說。

她還批評推動立法的人士「抓住一切機會蠶食來之不易的女性權利,甚至不惜散布錯誤信息煽動民眾」。

Anna Noonan在Hunter地區生活,任職于UTS科技大學。

她強調,醫學界應當信任女性的自主判斷:「如果女性說她們無法繼續懷孕,我們並不了解其完整處境——我們不知道她是否正遭受生育脅迫,或者是否深陷性別暴力之中。」

在Noonan的研究中,從未有臨床醫生提及性別選擇性墮胎是個問題。

「如果他們認為這是一個大問題,哪怕是小問題,我們自然會進行相關討論。但他們從未提過,」她說。

預計主要政黨議員將就該法案進行良心投票。已明確表態將投票反對,Cohn強調,綠黨始終支持將墮胎作為合法醫療服務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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