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老人花錢買了套公寓準備安心養老,卻一天都住不安穩!一條法律害慘了買房人

2026年06月14日 15:05

77歲的Jennifer和她84歲的丈夫Kevin住在的一幢公寓里,兩人本打算在這舒舒服服地安度晚年,沒想到今年,他們卻被告知需要

立即離開他們的家!

原來,Jannifer住的公寓,被維州建築管理局認定為危樓!這幢公寓的牆體裏面遍布易燃材料,一不小心就可能發生火災!

其實,類似的建築早已在全世界各個地方都發生過事故,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去年6月發生在英國倫敦的火災,那場大火無情地奪走了79人的生命!

而事發建築Grenfell Tower,正是因為使用了和Jannifer的公寓相同的建築材料,高度易燃的聚乙烯,才導致了這場本可以避免的火災!

無獨有偶,2014年,墨爾本Docklands的Lacrosse大樓,也因為相同的原因發生大火,損失超過200萬澳幣,所幸沒有人員傷亡。

這樣的消息之後,Jennifer和其他的業主又著急又擔心,由於火災隱患太大,繼續住下去只會徒增遭遇不幸的風險。

如果選擇搬家,這對老兩口又該何去何從

其實,政府還為Jennifer和Kevin提供了另一個選項:自己出錢維修

然而,就在Jennifer的公寓被建築局認為存在風險以後,Jennifer和其他業主,就已經各花了5000左右的澳幣,用來安裝新的安全標誌和火警裝置

而如果要重新維修這幢公寓,每家每戶則至少需要花費5萬澳幣!這對於身為退休教師、靠養老金過活的Jennifer和Kevin來說,簡直就是

天文數字!

儘管已經頒布相關法律,允許業主通過貸款維修他們的房子,但是Kevin表示,即使能夠貸款,他們每月也無法償還

但是我們不禁要問,建築物牆體里包含高度易燃材料,本是建築商的問題

為什麼要業主來承擔後果?

原來,維州最高法院在去年就已經做出裁定,一旦建築物獲得入住許可之後,維州建築局就無法要求建築商維修不合格建築物了!

據統計,維州還有153幢相似的建築,正在面臨同樣的問題!而其中只有43幢被政府接管

那麼如果大家在生活中,不幸也遇到了有關房產不符合建築規定的問題,想要維權應該怎麼辦呢?答案是,

沒辦法

其實,在2017年以前,維州建築局有權在任何時候責令建築方對其建築進行整改。

但是經過2017的裁定,根據現行的《建築法(The Building Act)》第37B條,維州建築局僅僅在建築物被施工時,有權提出修改指示。

換句話說,一旦建築物竣工並且得到入住許可,業主就成了建築物的主要責任人

看來,目前唯一的辦法就只有慢慢等待建築商或開發商良心發現自願進行修復工作

但對於像Jennifer和Kevin這樣低收入的高齡來說,他們又該如何是好呢?

(Kevin和Jennifer在他們的公寓樓前)

對於這樣亟待商榷的法律條款,以及依然存在於維州的100多幢類似的危樓,大家在選擇房產時,切記瞪大眼睛,謹慎挑選,以免相同的情況再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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