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肉店老闆殺害3人案」一審將擇期宣判,嫌疑人當庭鞠躬致歉,被害人家屬不接受道歉並提數百萬賠償,檢方建議判處其死刑
6月16日上午,山西晉城「肉店老闆殺害合伙人及顧客共3人案」在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被告人王某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當天上午庭審后,法官宣布休庭,並表示將擇期宣判。
庭審現場,被告人王某忠對檢察機關的起訴書無異議,表示後悔此前殺害3人,並願意對被害人家屬進行民事賠償。被害人家屬均表示,希望法院判決王某忠死刑立即執行,並要求其進行民事賠償。
案發地

案發地
據了解,該案件三名被害人分別為肉店合伙人李某生、顧客高某玲,以及高某玲侄子高某陽。他們與被告人王某忠均為同村人,李某生與王某忠在生意上有交集,兩人共同經營肉店有20多年,而高某玲以及侄子高某陽與王某忠在生活中並無來往,也無恩怨。
肉鋪內部環境

肉鋪內部環境
16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旁聽了該起案件,庭審中,被告人王某忠對其殺人動機表示「記不清楚了」,他承認與合伙人李某生存在經營上的小矛盾,在殺害李某生后,王某忠報警稱自己殺了人,之後他表示整個人蒙了,什麼都不知道了,又殺害了前來買肉的高某玲與高某陽。
被害人高某玲的兒子張先生講述案發經過

被害人高某玲的兒子張先生講述案發經過
庭審現場,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證人證言,並展示該案件的各項物證,被告人王某忠對此均表示無異議。公訴人表示,被告人王某忠犯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雖然其涉案時精神狀態為抑鬱發作,但其故意殺人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建議判處其死刑。
被告人王某忠在作最後陳述時,向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但三名被害人的家屬情緒激動,均無法接受其道歉,並希望法院判決王某忠死刑立即執行。李某生家屬希望法院判決王某忠對其進行民事賠償200餘萬元,高某玲以及高某陽的親屬提出共計400萬元的民事賠償。
被害人李某生的妻子秦女士

被害人李某生的妻子秦女士
據案件材料顯示,該案事發時間為2025年9月4日上午11時許,當時天空下著小雨,被告人王某忠前往與李某生共同經營的生鮮肉店買肉,李某生將割肉尖刀遞給王某忠讓其自行割肉。王某忠因在經營該肉店中與李某生有矛盾,加之自身近期經濟和健康壓力,情緒不佳,遂產生殺害李某生的想法。隨即用刀在李某生脖子處捅刺,李某生在反抗中被王某忠殺害,當場死亡。
被告人王某忠將李某生殺害后,撥打110報警電話稱自己殺了人。王某忠在肉店門口徘徊過程中,看到被害人高某陽駕駛車輛載被害人姑姑高某玲停在肉店附近。高某玲下車到肉店門口時,王某忠讓高某玲離開,在高某陽載高某玲準備離開時,王某忠又產生將二人殺死的想法,隨即返回肉店持刀來到車前,將處於駕駛位和副駕駛位的2人殺害。
受害人家屬在法院外接受採訪

受害人家屬在法院外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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