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
關於WFH的爭議,又一個堪稱抽象的例子來了!
一名維州地方政府員工希望將居家辦公時間增加到每周四天,
理由包括 「上班太累」、不想摸黑開車,以及需要把自己的汽車借給家人上大學。
不過,這一申請最終遭到僱主拒絕,
並獲得澳洲公平工作委員會(Fair Work Commission)支持。
這一裁決也與此前一些支持員工遠程辦公申請的案例形成對比,
再次反映出居家辦公安排仍需根據具體情況個案判斷。
根據公平工作委員會公布的裁決文件:這名員工是維州Macedon Ranges Shire Council的規劃與建築聯絡官Steve Polak。
在提出申請前,Steve Polak已經獲准每周有三天在家辦公。
2024年11月,他進一步申請,希望每周最多可在家工作四天。
Steve Polak表示:自己已經55歲以上,長期感到 「與工作相關的疲勞」,
希望減少通勤,同時避免冬季摸黑駕駛。
此外他還表示,需要將自己的汽車借給家人用於往返大學,
因此希望增加居家辦公時間。
他認為:自己的工作大部分都可以在家完成,
與同事之間也可以通過視頻會議保持溝通,不會影響工作效率。
不過,Macedon Ranges Shire Council兩次拒絕了這一申請,
就連員工提出的內部申訴也未獲支持。
委員會文件顯示:Polak的主管認為,
車輛使用問題完全可以通過調整現有三天居家辦公的安排來解決,
無需增加居家辦公天數。
主管還表示:作為團隊中的資深員工,Steve Polak需要更多時間在辦公室,
與同事面對面交流合作,發揮經驗優勢。
委員會文件引述Council管理層意見稱:加強團隊參与度、提升面對面協作,是Council當前的重要目標。
公平工作委員會副主席Kamal Farouque最終裁定:Council拒絕申請具有 「合理的商業理由」 。
Kamal Farouque表示:雖然Steve Polak的大部分工作確實可以在家完成,
但Council希望其每周至少有兩天在辦公室,為規劃團隊提供經驗支持,
並加強團隊聯繫,這屬於合法且合理的管理需要,
因此有權拒絕其進一步增加居家辦公時間的要求。
Council人力資源經理Kylie Tatt表示:Council尊重公平工作委員會的裁決。
Kylie Tatt說:由於此事涉及個別員工及雇傭事務,
Council不會作進一步評論,我們尊重所有相關人士的隱私。
近年來,澳洲有關居家辦公的勞動爭議持續增加,
不少案件最終進入公平工作委員會裁決。
居住在外地的員工每周返回悉尼辦公室工作兩天,
但最終未獲委員會支持。
當時,委員會認為Westpac提出的 「面對面辦公有助於學習和協作」 等理由,
並不足以拒絕員工的居家辦公安排。
地方政府近年來也一直走在提供員工福利的前列。
今年初,塔州Launceston Council曾宣布實行 「四天工作、五天薪資」 政策,
但在當地企業和居民強烈反對后,一個月內便撤回了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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