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海鮮新規生效,超9成商家不合格!最高可罰$19.8萬

維州某小鎮的一家炸魚薯條店,因沒有遵守支持漁業的新規,與其他多家商戶一同被點名。

7月1日生效的法規要求,所有銷售海鮮的商戶都要標明產地,並說明產品是在澳洲捕撈、進口,還是兩者混合。

儘管違規可能招致重罰,許多餐飲場所至今仍未完成相關調整。

東南拖網捕撈業協會(South East Trawl Fishing Industry Association)執行官Simon Boag告訴Yahoo News,商家目前的不合規率「超過90%」,「幾乎沒有商家做到。」

Yahoo News詢問了這家炸魚薯條店的店主。店主說,自己知道相關規定,也確認會在店內落實。

不過,這個顯眼的遺漏反映出的問題遠不止一家店。

一間海鮮店因未遵守新法遭點名。(東南拖網捕撈業協會;South East Trawl Fish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常駐維州東海岸的Boag認為,不少商戶是在「故意拖延」,不願停止針對進口魚收取過高價格的做法。

「如果菜單寫的是今日鮮魚和薯條,售價就是40;但如果用的是basa,那一塊basa魚的成本只有1澳元。

「因此,酒吧或俱樂部里被錯誤標註的魚,可能成為菜單上利潤率最高的一項。

「如果商戶必須按標示的品種來賣,這種做法就會消失——因為他們得真的賣自己聲稱的魚。」Boag說,並指這種行為是「蓄意誤導」。

餐館現在必須列出所供應海鮮的產地。來源:Getty/Baby Matcha(Education Images)

不標海鮮產地,罰款有多高?

相關商家此前已有12個月時間落實新規,如今一旦被查到違規,可能遭遇高額處罰。

Mullins Law表示,罰款金額包括:個人3,960澳元、公司19,800澳元,上市公司則為198,000澳元。

新規適用於所有供應即食海鮮的餐飲業者,包括餐車和市場攤位;堂食、外帶和送餐到家都在範圍內。

損害澳洲漁業

Boag說,拖網捕撈業已有約100年歷史。數十年來,無數投入「大量工作」,努力贏得消費者的信任和商譽。

「這個品牌屬於澳洲漁民,也屬於供應鏈上所有長期辛苦工作、努力把事情做對的人。為實現漁業可持續發展所付出的努力,也屬於這份品牌積累。

「然而,這一切就這樣被奪走了。你可以直接說『這是flathead』,但事實並非如此。」

Yahoo News一項覆蓋3500多名讀者的民調顯示,68%的——壓倒性多數——更喜歡吃

只有10%的投票者說,只要味道好,他們就不在意產地。

Boag說:「我們認為人們想吃本地捕撈的魚。但說到底,他們需要吃到自己以為在吃的魚。」

澳洲民眾問一句簡單的話,也能幫上忙

Boag說,消費者只要提出一個簡單問題,就能幫助零售商遵守新規。

「這是澳洲的嗎?」

買家只要詢問產地,或確認產品是不是澳洲貨,就能更容易識別本地產品,支持本地漁民。

「如果你想為海洋做正確的事,也想作出可持續的選擇,那就買澳洲魚。」Boag說。

「真的差不多就這麼簡單。」

*以上內容系網友會火自行轉載自壹本SA,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yeeyi號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
贊助商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