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中國籍男子私藏大批軍火,被泰國法院判處46年;詳情披露:其家中武器體量達「軍火庫」級別,警方查獲大量軍用級裝備

▲孫銘辰(音)被判處總刑期46年
泰國春武里府芭堤雅法院8月3日就中國籍男子私藏大批軍火案作出判決。31歲的中國籍男子孫銘辰(音)因非法持有軍用武器、爆炸物、軍用裝備及無線電通信設備等多項罪名認罪,最終被判處總刑期46年,法院同時下令沒收全部涉案武器、爆炸物及相關裝備。
這起案件從案發到宣判僅歷時不到三個月,成為今年泰國處理速度最快、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國家安全案件之一。
據中國駐泰國大使館消息,中國駐泰國使館發言人在案發時曾就此事公開回應稱,中國駐泰國使館高度重視相關個案,中方主管部門正抓緊核實涉案人員信息。中國政府一貫要求海外中國公民嚴格遵守當地法律法規,絕不袒護公民在海外的違法犯罪活動,支持當地司法機關依法處置。我們願與泰國政府相關部門繼續加強警務執法合作,共同打擊跨國犯罪,為兩國友好合作和正常交往創造健康良好的氛圍。
本案源起於一場意外。今年5月8日,孫銘辰駕駛車輛在春武里府地區發生翻車事故。警方到場處理時,在車內發現一把手槍及彈藥,這一發現立即引起警方注意,警方隨即擴大調查,並搜查其租住住宅。
在孫銘辰家中的搜查讓警方大吃一驚,其家中私藏武器體量已達到「軍火庫」的級別。

▲孫銘辰(音)在家中私藏武器
據披露,警方在屋內查獲大量軍用級裝備:Glock系列手槍、M4及M16步槍、大量子彈和彈匣、近5公斤C4高性能塑膠炸藥、多種地雷和手榴彈等爆炸裝置,以及防彈背心、防毒面具、無線電信號干擾器、遙控通信設備等裝備。
此案在泰國迅速引起轟動,孫銘辰和另一名被告被控非法持有軍用槍支、彈藥、爆炸物和其他軍事裝備,包括無線電通訊設備。法院下令沒收所有查獲物品。
庭審期間,孫銘辰對所有指控均認罪。另一名被告則否認了這些指控。法院責令檢方在15天內重新提起新一輪訴訟,並下令將該被告羈押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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