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清盤人贏了!許家印時代留下「過橋」舊賬,法官:白紙黑字,可以追討59.7億港元未償還貸款

2026年08月13日 17:48

8月7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作出判決,駁回原告盈佳國際置業有限公司(Yingjia International Properties Limited)尋求禁止清盤呈請的全部申請,允許被告恆大(清盤中,原股票代碼為HK03333)旗下國雄控股有限公司(State Hero Holdings Limited)繼續推進清盤程序,以追討約59.7億港元的未償還貸款。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判決書中分析發現,盈佳國際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盈佳國際置業)最初將上述貸款視作一筆「過橋資金」,認為自身原本無需實際償還予恆大。但隨著恆大被香港高院頒令清盤,清盤人堅決認定這是一筆真實貸款,要求盈佳國際置業償還。因此,盈佳國際置業便試圖通過申請禁制令,阻止恆大清盤人提交清盤呈請。

恆大借出港元

同時收回等值

本案原告涉及三家公司,判決書將其歸屬為同一陣營。具體來看,盈佳國際置業由王麗華(女)全資持有;和益榮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益榮)與鴻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昌國際)均由王開國(男)控制。據盈佳國際置業一方提交的書面陳述,王麗華與王開國為朋友兼業務夥伴關係。

2021年1月24日,和益榮與恆大汽車(HK00708,現已停牌)簽訂了認購協議,和益榮承諾認購恆大汽車約1.83億股新股,總價約為50億港元,認購需在3個月內完成。當日,恆大汽車便發布公告稱,公司已與包括和益榮在內的6名認購人訂立認購協議,將配發總計約9.52億股新股,每股作價27.3港元,集資260億港元,每位認購人均同意就所認購股份設有12個月的禁售期。

2021年3月,恆大與和益榮簽訂了一份人民幣借款合同,由和益榮向恆大方面提供等值約50億港元的人民幣貸款。2021年4月7日至9日,和益榮連續三天分三筆將總計約42億元的人民幣匯入了恆大指定的廣州市凱隆置業有限公司的賬戶。按各轉賬日折算,三筆資金的總額約為50億港元。

同樣在2021年3月,恆大旗下的國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雄控股)與盈佳國際置業簽訂了一份借款協議,國雄控股向後者提供50億港元貸款,期限兩年,按時還款免息,逾期按年利率4%計息。同為2021年4月7日至9日,該筆資金連續三天分三筆轉入了盈佳國際置業的賬戶。

盈佳國際置業在收到上述50億港元的資金后,隨即便轉給了鴻昌國際。據判決書引述盈佳國際置業一方的陳述,和益榮於2021年3月通過一份三方協議,將其在認購協議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了鴻昌國際,鴻昌國際遂成為恆大汽車該批新股的最終認購方。2021年4月9日,在收到盈佳國際置業轉賬的當日,鴻昌國際獲發恆大汽車約1.83億股新股的股票證書。

至此,一條清晰的跨境資金閉環浮現。恆大在香港借出50億港元的同時,又在內地收到了等值的人民幣資金。

盈佳國際置業敗訴

且需承擔彌償性訴訟費

從交易結構來看,這是一筆典型的「過橋資金」安排。據盈佳國際置業在訴訟中主張,對於該筆借款,恆大原管理層與盈佳國際置業之間曾存在無需實際償還的內部共識。

但當時間來到2024年1月29日,恆大被香港高院頒令清盤,清盤人在接管恆大后,恆大原管理層與盈佳國際置業之間對於這筆資金的「默契」被徹底打破。恆大清盤人只看白紙黑字的借款協議,堅決認定這是一筆真實欠款。

2025年5月,國雄控股正式發函要求盈佳國際置業償還本金及利息合計近60億港元,盈佳國際置業則試圖通過申請禁制令阻止對方提交清盤呈請。

據判決書披露,盈佳國際置業在訴訟中的抗辯理由經歷了多次變更,從最初的「借款協議是虛假交易」,到「存在資金安排方案」,再到「雙方達成了不強制執行的口頭附屬協議」。

對此,本案的主審陳靜芬認定盈佳國際置業主張的口頭附屬協議「近期捏造」,並逐一駁回盈佳國際置業提出的全部抗辯。陳靜芬表示,案中有書面簽署且資金足額交割的借款合同構成真實債權,僅憑事後單方聲稱的口頭約定,無法否定正式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據判決,原告盈佳國際置業不僅敗訴,還需以香港較高一檔訟費標準的彌償基準(indemnity basis),向被告恆大清盤人一方支付因該原訴傳票產生的所有訟費,包括本次聆訊費用及所有預留訟費,以反映法院對原告為申請禁制令而捏造所謂「附帶協議」這一行為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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