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簽下”允許轉租”這四個字,五年後收到了最高法院的傳票,打了7年官司
2016年5月,一位名叫Martin Rakusen的房主,把自己在倫敦北部芬奇利路Mandeville Court九號的公寓租了出去。
租客不是個人,是一家叫Kensington Property Investment Group的公司,簡稱KPIG。
牽線的是他自己的中介Hamptons。

合同簽了35個月零29天,月租2,643.33英鎊,條款里明確寫著允許對方轉租。
對Rakusen來說,這幾乎是理想中的安排。
公司客戶,租金穩定,合同期長,轉租條款還是他自己點頭同意的。
KPIG拿到鑰匙之後,把這套公寓按房間拆開,和幾個人分別簽了協議,每人一間。
三位租客的名字後來出現在了英國最高法院的判決書上——Jepsen、Murphy、McArthur。
他們支付的租金加起來是每月2,297英鎊。
到2018年11月,這套公寓在法律上已經是一棟群租房,必須持牌。
它從來沒有牌照。

1.七年官司
三位租客向一審裁判庭提出了租金返還令的申請。
他們沒有告KPIG,他們告的是Rakusen。
理由很樸素:房子是你的,租不出去的風險是你規避掉的,轉租是你批准的,那麼違法的後果憑什麼與你無關。
一審裁判庭拒絕駁回他們的請求。
Rakusen上訴到上級裁判庭,被駁回。
他繼續上訴到上訴法院,這一次贏了。
租客們不服,把案子遞到了最高法院。
2023年3月1日,最高法院一致裁定:租金返還令只能針對直接房東,也就是KPIG,不能針對Rakusen這樣的上級房主。
理由寫得很直白——法條說的是”退還租客支付的租金”,而Rakusen從這三個人手裡從來沒有收過一分錢租金,讓他”退還”,語義上說不通。
Rakusen贏了。
從2018年到2023年,五年,四級法院,也算是一種折磨……

2.同一件事,今天的結局不一樣了
2026年5月1日,《租客權利法案》正式實施。
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最高法院當年那個結論推翻了。
租金返還令從此可以追到上級房主。
同一天,上限從12個月租金提高到24個月,申請時效從12個月延長到兩年,可追究的違法情形從7項增加到13項。
當地政府開出的民事罰款上限,也從3萬英鎊升到了4萬英鎊。
如果Rakusen的那套公寓是在今天出的事,他打不贏。
而在新法生效前兩個月,2026年3月6日,一審裁判庭在倫敦東區做出了一份判決,可以看作是這套邏輯的預演。
塔村區Old Bethnal Green Road的Paris House五號單元,一套六居室公寓,至少六個互不相識的人住在裏面共用設施。
運營方是一家叫Mio Real Estate的公司。
塔村區實行附加持牌制度,這套房子需要牌照,但沒有。

Mio在庭上的抗辯是:我們只是替業主打理的中介而已。
裁判庭不接受。
理由是這家公司自己簽了租約,自己直接向住戶收租,自己和每個人簽了轉租協議——那你就是房東。
判決書還提到,租客的押金也沒有按規定託管。
結果是五位租客各自拿回所付租金的70%,公司合計支付31,436.23英鎊,另加777英鎊的庭審費用。
3.從三個房間到十五個房間
英國保險公司Direct Line的調研顯示:超過三分之二的英國房主曾經發現租客未經同意私自轉租。
大部分情況止步于多住了一個人。
少數情況會走到很遠的地方。
薩里郡Egham有一棟三居室的平房,被改造成了擁有十五個房間的無證群租房。
案子最終進了Staines治安法院,當事人對十項《2004年住房法》下的指控認罪,包括無證經營群租房、無法提供燃氣安全報告、消防不達標、房間面積不合規。
法官最終處以1.2萬英鎊罰金,另加2,000英鎊的受害人附加費。

4.三個人的門檻
回到芬奇利路那套公寓,Rakusen的失誤其實只有一處:他以為把房子交給一家公司,風險就交出去了。
按照《2004年住房法》,只要三個或以上的人住在同一套房子里,分屬兩個或以上的家庭,共用廚房或衛生間,它在法律上就已經是群租房。
沒有審批環節,沒有登記動作。
一對情侶租下你的兩居室,把空房間租給朋友,你的房子當天就變了性質。
住滿五個人,就必須強制持牌。
倫敦、曼徹斯特、伯明翰的許多區域另有附加持牌和選擇性持牌方案,三四個人就要辦證。
牌照之外還有一整套硬指標:消防門、逃生通道、煙感聯動、單人卧室不得小於6.51平方米。
一套按普通家庭住宅設計的房子,基本不可能同時滿足。
更麻煩的是,房主保險承保的是申報用途,實際住進七個人,理賠時保險公司有充分理由拒賠。
購房出租按揭合同里通常也寫明了准許的出租方式。

5.幾件小事
倫敦一家專做房東辯護的機構提醒過一個細節:發現問題之後,不要貿然主動去找當地政府說明情況。
房主在毫無準備的狀態下自述經過,往往會親手交出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英格蘭的法律允許房主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後進入房產查看。這項權利如果沒有寫進合同、也從不行使,等於自動放棄。

英格蘭核心城市的租金需求依然穩固,倫敦、曼城、伯明翰的流動性也沒有變化。
變的是持有方式。
房子在你名下,責任就在你身上,中間隔幾家公司都一樣——2026年5月1日之後,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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