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留學生在澳花掉父母$1800萬,母親怒而告上法庭,要求還錢

2026年09月05日 23:34

近日,澳媒報道了一件十分離譜的事情:

一位收到了來自家長的超過1800萬匯款后,並沒有完全按照家長的囑託投資房地產,而是揮霍在其他地方。

結果,母親將兒子告上法庭,要求還錢,親子就此對簿公堂……

01

又現離譜案例

與母親對簿公堂

據澳媒報道,現年29歲的中國留學生徐某(音譯,Xu,下同)在法庭上敗訴,被判需要償還超過400萬澳元的現金,並且需要將兩處房產交還給母親。

他的家長曾經先後給他匯款超過1800萬澳元,讓他投資,但他卻將錢款挪作他用。

事情始於2020年,當時徐某即將畢業,獲得經濟學碩士學位。他還持有大學金融與會計雙學位。

顯然,徐某家境優渥,他的母親馬某(音譯,Ma)在兒子求學期間一直為他提供經濟支持,支付他的大學學費和生活開支。

臨近畢業時,馬女士和她的第一任丈夫(判決中稱為徐先生)給了他約500萬澳元,讓他在澳洲進行投資,以便符合投資簽證的資格要求。

2021年4月,從未到過的馬女士又匯款約200萬澳元,用於購買一套位於Haymarket的房產,雙方同意將該房產登記在徐某名下。

隨後,雙方還在Bennelong購買了第二套房產。

之後,從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期間,馬女士又分9次從中國、加拿大等多地的銀行賬戶向兒子匯款共計11,133,322澳元,讓他代表自己進行投資。

幾年下來,一共超過1800萬澳元。

這麼多錢,如果確實拿去投資房地產,徐某估計每個月躺著收租就可以了。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根據法庭文件,他並沒有將這筆錢投資于母親的房地產項目,而是將其中一部分花在奢侈消費上,包括眼部整形手術、珠寶、一輛汽車以及位於Wentworth Point的一套公寓,其餘資金則存入了一個以他自己名義開設的銀行賬戶。

有一部分錢的去向,他也解釋不清。

很快,母親發現了不對勁,並要求兒子歸還這筆錢。

法庭上展示了徐某和自己的叔叔彭先生(音譯,Peng)的聊天記錄(英文版)。聊天記錄顯示,徐某找自己的叔叔幫忙寫一封向他母親道歉的信。

一開始的這封信是徐某手寫的,信中寫道:「這意味著,當你辛苦賺到的財富來到澳大利亞后,我變得驕傲自大,儘管我知道那是你的財富。」

他還寫道:「目前還有160萬澳元尚未進行投資……我只顧著享用你的財富,認識了很多名人,也開闊了自己的眼界。你是對的,我只是虛榮。」

不過,彭先生告訴他,僅僅道歉是不夠的。他需要解釋自己為什麼一路對母親撒謊。

例如,他聲稱自己開設了一個以父親名義登記的賬戶,用來存放剩餘資金,但實際上該賬戶是以他自己的名義開設的,而且他沒有告訴母親真相。

他還聲稱自己花費約25萬澳元購買「生活必需品」,但據報道,彭先生認為這一說法不現實,馬女士也絕不會相信。

彭先生還要求他解釋,為什麼沒有告知母親,就將她的資金從美元兌換成澳元,以及為什麼仍有超過33.2萬澳元的資金去向不明。

謊言太多,圓也圓不動了。

在第二份草稿中,徐某稱,以父親名義開設賬戶時遇到了行政方面的問題,並聲稱自己之所以對新賬戶使用自己的名字並對母親隱瞞,是因為「我害怕你會因為我的無能而責怪我」。

隨後他寫道:「我知道這些東西不屬於我,這些錢也不屬於我,我沒有能力賺到這麼多錢。但在當時的情況下,我真的無法控制住內心的惡魔。」

馬女士在六月下旬收到了道歉信的第三稿,也是最終稿。之後,她要求兒子授予她銀行賬戶和投資賬戶的代理權,兒子照做了,然後她就把兒子趕出了Haymarket的公寓。

隨後,他向母親發送了一系列信息,承認Haymarket和Wentworth Point的公寓是「您的財產」,並說:「別擔心,我會確保您家的安全,我再也不會讓您難過了。」

02

兒子最終敗訴

需向母親償還欠款

乍一看,徐某似乎已經把兩套房子和銀行賬戶都交還給了母親。

不過,這些資產的價值顯然無法達到1800萬澳元。

2022年11月,馬女士對兒子提起民事訴訟。

雖然她已經從兒子的銀行賬戶中追回約700萬澳元,並取得了兩處房產的控制權,但她告訴法院,自己仍然蒙受了經濟損失。

她此次索賠針對的是2021年至2022年期間轉過去的約1110萬澳元。

這不包括此前為幫助兒子獲得投資簽證而提供的500萬澳元,也不包括後來用於購買Haymarket房產的另外200萬澳元。

這場官司曠日持久,2025年6月,David Croft法官裁定母親勝訴,命令兒子償還3,120,445.72澳元,另加989,063.04澳元利息。

但徐某不服,提出上訴。

在上訴中,徐某辯稱,自己簽署授權委託書只是因為承受了來自母親和叔叔的巨大情感壓力,他當時拚命想要安撫家人。

他還聲稱,眼部整形手術嚴重影響了自己的視力,以至於他不可能寫下第二份道歉信,並向法院提交了自己雙眼腫脹的照片作為證據。

他還引用了2016年母親與一名居住在加拿大的親屬之間的一段談話。

當時,馬女士身患重病,她表示希望彌補自己童年時期沒有照顧好兒子的遺憾,並稱如果自己發生任何意外,她的錢應該留給兒子。

馬女士的律師則表示,當時的情況是「如果有意外」,但意外並沒有發生。

法院駁回了這些說法,並指出手術發生在這些信件寫成的前三周。法院認為,他能夠準備一份手寫草稿,卻無法閱讀或確認另一份草稿的說法不合情理。

他在法庭上稱這筆錢屬於「贈予」,但法院最後認定他的說法不成立,需將400多萬澳元及兩處房產轉讓給母親馬女士。

判決稱,在聊天記錄里,徐某已經承認這些錢和房產屬於母親,這是對原告的一大有力證據。

如果不是沒有其他辦法,母親應該也不會把自己的兒子告上法庭,索要欠款。

最終,上訴法院駁回了徐某的上訴,並維持原審法院作出的裁決。

只是不知道,在揮霍了不少錢之後,徐某還能不能掏得出這筆錢。

即便是母子,也要明算賬:該還的錢,是必須要還的……

*以上內容系網友Max說澳洲自行轉載自凌宇澳洲,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yeeyi號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