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碩士因本科非北大,被重新面試、年薪砍5萬;5輪面試全過,名校碩士因「第一學歷是專科」遭大廠拒絕;律師解讀

2026年09月14日 14:16

2026年春招時,湖南長沙一名擁有碩士學歷的求職者通過了某頭部互聯網大廠的5輪線上面試,當他辭掉原有工作準備入職時,卻接到「無法繼續推進入職流程」的通知。理由是,他的第一學歷是專科,而該崗位入職者須為統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

小繆稱,在此之前,他已辭掉了原來的工作。他難以接受這個結果:五輪面試全過,證明能力匹配崗位,最高學歷也達標,企業卻因自己「第一學歷」是專科,就否定了自己。他認為,第一學歷不該成為「污點」。

令人遺憾的是,「第一學歷」歧視並非一家公司的潛規則。

據報道,一名大學碩士畢業的求職者,在已經收到企業錄用意向的情況下,因第一學歷不是北大,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試、年薪直降5萬元的安排。

一家人力資源機構對1300名碩士及以上學歷求職者的調查顯示:7成求職者遭遇過企業對「第一學歷」的限制性要求;本科畢業於「985/211」的求職者,錄用成功率是「雙非」院校的1.8倍。

有媒體評論指出:招聘的硬性門檻,應該立在明處。據求職者介紹,「整個應聘過程,沒人提過『第一學歷』」。涉事大廠為何將「專科免談」的要求藏著掖著,等求職者面試5輪、辭掉原有工作、開始尋找入職地附近住房時,才亮出這張「紅牌」?姍姍來遲的招聘須知,不僅打亂了求職者的人生規劃,還可能給其內心深處留下難以抹去的創傷。大廠此番操作,無論是因為疏忽還是傲慢,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亂,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選拔效率。招聘規則與選拔流程自相矛盾,同時損害了求職者的權益和自身的聲譽。

那麼,企業的招聘行為是否合理,求職者能否追責?

「在法律層面,企業的做法屬於『不友好』的招聘行為,道德層面會受爭議,但民事上很難追責。」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鞏晶晶表示,小繆經歷五輪線上面試,並且尚未入職,民營企業作為市場經濟活躍的主體,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權,中途增加篩選標準,尚未形成「可以入職」的合理信賴。

鞏晶晶分析,招聘單位經過5輪面試后才得出「第一學歷」不符,可能是同等條件下,有多名面試分數一致的候選人,HR在後續考核中回歸第一學歷的篩查。「但企業如果有類似的考量,應當在招聘伊始,就明確告知應聘者會有類似考核條件,讓應聘者自主選擇是否投入簡歷。」

鞏晶晶提醒,應聘者面臨以下情況可向企業追責:如果該招聘行為均為線下,甚至跨城市等,多輪面試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學歷的考核標準,可以要求企業「補償」相應的交通費;如果已發放入職通知,再告知第一學歷不符撤銷錄用,涉及違反相應的法律規定,構成締約過失,應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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