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擬擴大犯罪委員會調查權力打擊有組織犯罪

州長將向州議會提出新的犯罪法改革方案,進一步擴大新州犯罪委員會專員的執法權力。

根據擬議中的修改,委員會專員今後在向個人發出傳票時,就可以扣押其電子設備,不必等到案件開庭后再採取行動。

柯民思表示,這項改革將向有組織犯罪團伙發出「明確無誤」的信號:新州不會容忍有組織犯罪。他說,政府在這一輪暴力事件開始時就已經表示,會聽取執法機構的意見。

和犯罪委員會等機構表示,需要新的法律工具來打擊新一輪有組織犯罪時,政府就會賦予他們相應權力。

柯民思表示,今天提出的修法就是為了兌現這一承諾。

相關內容將作為修正案加入已經提交州下議院的法案,政府希望今天在下議院通過,並在下周提交州前完成立法。

不過,兼司法事務發言人蘇·希金森表示,議員沒有獲得足夠時間審議這項法律,並質疑新措施可能侵犯公民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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