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干遠指出:中國法制改革刻不容緩

2012年09月26日 12:03

案速審速決,與案一樣,被認為都是審判丶未審先判的典型案例。旅美著名法學家程干遠指出:仍在沿襲延安時代與現代法治文明相去甚遠的馬錫五式審判。中國的法制改革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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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法學家程干遠。(資料圖片)

看谷開來案和王立軍案的審判,著名法學家程干遠想起中共延安時代馬錫五式審判。馬錫五是陝甘寧邊區隴東專署專員兼高等法院隴東分院院長。

程干遠說:「講過,中國不是靠法律的,我們提倡馬錫五式審判。什麼是馬錫五式審判呢?就是幾個人開個會,就定了。如果這個人要判處死刑,黨委會開個會,大家同意就殺了。」

程干遠指出,中國的各級黨委的和各級法院的審判委員會,對案件的審判具有決定權,就是沿襲了延安時代的馬錫五式的審判。

他說:「審判委員會很多人是不參加案件審理的,就是審的不能判,判的不參加審理。審判委員會制度是司法不獨立的一個很大的弊端,是黨干預司法的一個很大的缺失。」

目前旅居美國舊金山的程干遠,原為中國南京師範大學法學教授,前中國行政法學會副會長。

他分析谷開來案和王立軍案的審判說道:「審判整個過程,程序是不完整的,他們可以根據需要任意迴避某一個程序。律師在訴訟過程中沒有主動權,律師本身是法律的一個擺設。中國的律師跟西方國家的律師完全不是一回事。」

馬錫五是一位從未學過法學知識的官員,他中共建政后當上中國最高法院副院長。

程干遠指出,現在的中國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也是一位法盲。

「他是歷史系畢業的。他去高院第一次講話就提出要三個至上:一個是黨的利益至上,一個是人民的利益至上,最後是憲法和法律至上。他把憲法和法律擺在最後,就是沒有至上。現在這種情況很多,什麼省委書記去當高院院長,市委書記去當省高院院長,縣委書記去當中院院長,完全是開玩笑嘛。」

程干遠指出,法律是老百姓的最後一道防線,但在中國,這最後一道防線蕩然無存。中國的首先應著手法制改革,法制改革已刻不容緩。

他說:「因為中國的政治改革要走上依法治國的軌道,而依法治國的根本就是中國要有一個現代化的法律制度,加上一批具有專業知識的法律人才。如果政治改革不走上依法治國的道路,永遠也改不了。」

以上是電台特約記者CK發自舊金山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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