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嚴重環境違法 屢查屢犯
中國媒體近日曝光了中石化集團在廣東的嚴重環境違法問題。有評論認為,在中國,司法不獨立、權大於法,使得中石化這樣的大型央企無視環保法規,明目張胆的污染環境。
北京《新京報》星期四的報道說,中國環保部環境安全百日大檢查督察組近日發現,中石化在廣東的三家石化企業存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其中,位於湛江的中石化東興公司部分生產廢水通過雨水系統直接外排,違法超期試運行。
該企業在廣東省環保廳責令其停止試生產後未經許可擅自恢復生產;中石化控股的合資公司,位於湛江的新中美公司擅自拆除廢水處理裝置,污染物可通過閥門切換,直接排入雨水溝,處理設施內還安裝自來水管道,涉嫌將污水稀釋排放;廣州石化的兩個應急儲罐中則存有大量液體,一旦發生事故,可能引發嚴重的環境污染。
報道說,中石化這三家企業,地方環保部門都去過,但是很多存在重大環境風險的問題和嚴重違法行為,都沒有被發現。
廣東省環保廳環境監察局局長周全則在督察組反饋會上氣憤得拍著桌子說,中石化企業明目張胆的排污,還老是以國計民生的名義要挾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明明發現排污超標,沒人去檢查,沒人去督促。
廣東居民李勉之認為,中國只有改變 「權大於法」的現狀,才有可能解決中石化之類的央企違法排污的問題。
「在中國,一定要法大於權才行。現在暴露出來的問題,中石化肯定不把地方放在眼裡,環保部門在地方政府是冷衙門,就算地方政府首長直接干預,也沒辦法。處理中石化確實能引髮油荒、就業等社會問題,地方政府就會把問題壓下來。但如果象文明國家一樣,既然已有立法,違法事實明顯,法大於權,那中國好多問題就迎刃而解了,但這在中國還遙不可及。」
報道說,環保部目前已經要求中石化集團對所屬企業環境風險進行全面整改,並對負責人開展約談工作,要求中石化東興公司停止試生產,責令新中美公司、廣州石化限期整改。
現在旅居美國的作家鄭義一直關注中國的環保問題。
對於中國環保部對中石化污染企業的處理方式,鄭義評論說:「讓中石化自己處理自己,用處不大。但作為國家環保部,也不敢直接動用環保法處理。如果在法制國家,發生這種問題,直接處罰,有法院、檢察機關、公安,直接按法律辦,幹嘛要找他爹媽?中國法院不獨立,跟政府是一家人,所以出了問題要找爹媽商量,而不是秉公執法,按照法規辦。」
鄭義認為,中國現行環保法對污染企業的處罰過輕,也造成很多企業寧可交罰款,也不願按環保法規安裝和開啟排污處理系統,因為罰款數目遠低於處理排污的成本。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林坪的報道。

廣東省環保廳環境監察局局長周全在督察組反饋會上怒斥:「明目張胆的!明明發現排污超標,沒人去檢查,沒人去督促。」

廣東中石化被曝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中石化廣東三企業被責令限期整改;地方環保官員拍桌怒斥中石化「要挾地方政府」
新京報訊 (記者鍾晶晶)據央視昨日報道,環保部日前環境安全百日大檢查督察組發現,中石化在廣東三家石化企業存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就此,中石化集團相關負責人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公司正在了解落實情況,很快會有相關回應。但截至發稿時記者未得到答覆。
企業屢查屢犯
經查,發生重大環境事件並成為安全隱患重災區的三家中石化企業分別為,中石化東興公司、新中美公司、廣州石化。東興公司、廣州石化為煉廠,新中美公司為中石化控股的合資公司,主要生產聚苯乙烯。
其中,中石化東興公司部分生產廢水通過雨水系統直接外排,違法超期試運行。該企業在廣東省環保廳責令其停止試生產後未經許可擅自恢復生產。另一家公司新中美公司則擅自拆除廢水處理裝置,污染物可通過閥門切換,直接排入雨水溝。處理設施內安裝自來水管道,涉嫌將污水稀釋排放。
廣州石化則兩個應急儲罐中均存有大量液體,一旦發生事故,可能引發嚴重的環境污染。
環保部目前已經要求中石化集團對所屬企業環境風險進行全面整改,並對負責人開展約談工作,要求對中石化東興公司依法停止試生產,依法責令新中美公司、廣州石化限期整改。要求對逾期未完成整改,或屢犯的企業實行掛牌督辦、媒體曝光、法院強制執行等手段。同時對督察不力的地方實行區域限批。
三企業有重大環境風險
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環保部直接調查處理的突發環境事件為26起,其中這三家中石化企業所在的廣東省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為9起。包括重大環境事件1起,數量位居全國第一。
環保部應急辦公室副主任、環境安全百日大檢查督察一組負責人張志敏表示,中石化這三家企業,地方環保部門都去過,但是很多問題沒有被發現。這些問題都存在重大的環境風險,並且有的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明目張胆 排污超標」
張志敏多年來參与調查國內多起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據他此前描述,很多重大安全污染事件都是一些小企業為了省下幾百萬,沒有安裝環保設施,最後釀成大禍,導致整個地區項目停批。「這種情況出現在中石化這樣的企業真是不應該」。在督察組反饋會上,張志敏說。
廣東省環保廳環境監察局局長周全在督察組反饋會上氣憤得拍起了桌子。「明目張胆的!明明發現排污超標,沒人去檢查,沒人去督促。老還是要挾地方政府。說什麼為了國計民生。老百姓也是國計民生。」
■ 追問
1 中石化為何敢屢查屢犯?
卓創資訊分析師陳晴表示,央企在地方的企業人事、財權等都不歸地方政府管,上繳稅收也不歸地方政府,幾乎沒有什麼受制於地方政府。反而這些企業在當地會拉動一些相關產業鏈發展並解決一些就業問題,地方政府甚至會敬畏這些企業。
「例如石化企業會說如果停產,油品供應無法保證會鬧油荒,這時候地方政府就可能要被問責,企業自身也可能會被問責。」陳晴認為,地方環保部門對於這些企業除了責令整改,幾乎沒有其他有效的監管措施。
一位與環保部關係緊密的業內人士也對記者表示,這樣的事情發生並不奇怪。「問題的核心是環保部門對於這樣的企業沒有辦法。」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國內環境法權威專家汪勁表示,中國的環境違法成本太低也是主因,主要措施就是罰款,且罰款金額也很小,主要是針對企業罰款。而歐、美、日等則是罰企業又罰人,對於違法排污這樣的重大誠信違規行為,在國外處罰非常嚴重,相關責任人的人身自由以及財產都會受到懲處。
2 地方執法為何難抗央企?
汪勁對記者表示,這個事件表面看是執法問題,但背後是體制和立法問題。
他表示,央企國企從環保投入上來說總量落實還是比較多的,但是一旦遇到問題,央企又有很強勢的抗擊力。幾乎在所有公共利益執法領域,國企都是一個最大的違法者。這背後的體制問題就在於很多國企尤其是央企都是有行政級別的,企業的領導也有行政級別,未來也可能成為地方官員,地方環保部門與之平級,不敢與之對抗。
從地方政府角度考慮,在環境保護等公共利益領域和經濟發展博弈時,政府也一般會選擇經濟發展,因為政府領導有政績考量。
汪勁稱,中石化之所以敢要挾地方,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一旦處罰停產,可能帶來社會問題,影響供應鬧油荒,或是影響就業,影響社會和諧與維穩。
3 中石化會受怎樣的處罰?
汪勁對記者表示,目前環保部還沒有對上述企業的違法事實做出具體判定,即違反了哪些法律,因此還難以做出哪些相應懲處和罰款等。
汪勁表示,中石化上述企業主要涉及違規排污,但據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里對於企業違規排污的懲罰金額僅有10萬,或是最高罰款為排污費的3倍,金額很少,企業違法成本太低。即使最終環保部門開出最高几十萬的罰單,或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一般國企也會申請行政複議不予執行,法院強制執行的效力也不高。
另一位資深業內人士也表示,若最終實施區域限批已經是目前最嚴厲的懲罰,即企業所在的一個區域所有的項目審批都將受限。但最後環保部能否真正做到區域限批還很難說。
■ 觀點
「央企更應該承擔社會責任」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昨日對記者表示,聽到這樣的消息也比較吃驚,讓人喪失了對中石化這樣的央企在環保工作上的信任。
「央企本身更應該承擔社會責任、執行國家的環保標準,作為央企,中石化這麼做是得不償失,反而加重與老百姓的對立。局部地方企業的環保問題會抹殺了整個集團之前所做的所有環保工作。」
他分析認為,不管是民企還是央企,企業在生產同時因成本問題都會與環保做博弈,靠企業的自覺意識來做環保是很難的。但作為央企一般而言不會選擇這麼做,因為個別工廠的利潤還不足以讓企業冒這樣大的風險。
據了解,東興公司、廣州石化兩家煉廠的規模分別為500萬噸和1570萬噸,與其他大型煉油廠相比規模並不是很大。
■ 鏈接
中石化曾獲社會責任傑出獎
中石化是去年國資委央企業績考核的A級企業,獲得A級考核結果不僅要完成國資委給予的經濟指標,在環保上也不能出現重大問題。
在其最新發表的《2011年可持續發展報告》中,中石化對公司的環保以及安全工作有非常全面的論述。如:2011年中石化在安全隱患投入上就達到15.77億元。公司榮獲由新華社主辦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傑出企業獎」。
針對排污問題,報告中寫道:「石油石化行業不可避免會產生一些廢氣、廢水、廢渣(三廢)。我們十分重視對三廢的治理,努力實現完全達標排放,儘可能減輕對環境的影響。2011 年,我們組織工藝、設備、環保管理專家組開展對多個企業的環保評估和后評估,幫助企業分析環保管理和環保設施運行存在的主要問題,並提出工作改進建議。」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昨日在中石化官方新聞網站上也有一篇文章介紹廣州石化的成績,在短時間內成功高端無紡布聚丙烯料取代進口產品。
■ 回顧
中石石油有限公司,未妥善解決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石頭村居民搬遷安置問題,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
●2011年11月 國家環保部發函,退回中石化已經開工的湛江港鐵山輸油管道環評。
●2011年12月 南京市供水節水管理處連發數十條微博,稱中石化南化公司長期拒繳污水處理費。
新京報記者 李媛 整理
本版采寫(除署名外)/新京報記者 鍾晶晶
來源:阿波羅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