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周四(2月7日)判處香港社運人士古思堯先後玷污和焚燒國旗罪名成立,即時入獄9個月。
古思堯被控先後于去年6月在香港中聯辦外悼念李旺陽集會中玷污及焚燒國旗,以及在今年元旦大遊行時玷污國旗和區旗。
裁判官在作出判決時表示,古思堯的行為破壞了公眾秩序,而且不顧後果,行為鹵莽,需要譴責,因此給予阻嚇性的刑罰。
古思堯是香港知名社運人士,過去曾多次因為參与街頭示威行動而被捕或入獄。
去年8月15日,古思堯與多名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一起成功登上釣魚島而為更多華人熟知。
來源:阿波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