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媽媽唐慧二審勝訴

2013年07月15日 22:40

直連本站  作者: 路揚帆


勞教媽媽唐慧二審勝訴,母女相擁哭泣。

2013年07月15日訊】(看中國記者路揚帆報導)勞教媽媽唐慧起訴湖南永州勞教委一案,湖南高級人民法院星期一(7月15日)判唐慧勝訴。

據國內官媒報導,7月15日上午,湖南省高院對唐慧訴湖南永州市勞教委一案做出終審判決:由永州市勞教委賠償唐慧被限制人身9天的賠償金1641.15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對於唐慧提出的書面道歉申請,沒有條款予以支持,故法院予以駁回。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唐慧的行為具有違法性,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永州市勞教委沒有綜合考慮唐慧及其家人的特殊情況,對唐慧實施了勞動教養,處理方式明顯不當,給其精神造成了一定損害。” “唐慧要求賠禮道歉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訟請求,酌情可予支持。但是否必須以書面形式賠禮道歉,法律沒有明文規定。”

此前,湖南省高院於5月底曾試圖調解此事,永州勞教委同意唐慧訴訟請求中要求的2000多元補償金額,口頭道歉,並另外給唐慧10萬元生活補助。但其條件是不能將此事公開,唐慧因而拒絕。唐慧說,她不能在黑暗中接受永州勞教委的錢。

對此判決結果,民眾表示賠償金額過低,並對永州市勞教委不作書面道歉提出批評。

演員尹天照簡短一語,道出不滿:這算甚麼賠償?可以換轉我賠你受嗎?

知名網路評論人諷刺的說 :唐慧案二審贏了,欣慰之餘必須認識到,贏的是賠償,最該贏到的道歉並沒有得到。官方秉持著可以給錢、拒不道歉的原則,錢是百姓稅款、道歉是官方面子。全能是無法真正道歉的,每一個微小層級都代表了整體。

遼寧信德事務所律師“法律及其價值”以“唐慧勝訴了嗎”為題,發表自己的看法:在輿論欣喜唐慧“勝訴”之時,我卻不以為然。法院以無明文規定書面形式和庭審已履行道歉為由駁回唐慧書面道歉的請求。然法律哪裡規定不可以要求書面道歉?我自認為,對於本案,真誠的道歉比賠償更重要。賠償只是百姓買單而已,道歉才是真正的誠意。公權力向正義道歉難道真的這麼難嗎?

著名社會評論家則以《秋菊打官司》點出了該案勝訴背後的“寒意”: 一 個母親為被強姦的女兒奔走呼號、遭毆打、被勞教、失去9天自由。漫長上訴才獲賠2641.15元,平均1天獲賠293.46元,每小時12.22元。她沒得到政府書面道歉,但仍對結果滿意,說“謝謝大家”。有些國人看《秋菊打官司》時,對秋菊肅然起敬,對現實生活更慘烈的唐慧,卻認為無理取鬧。每念及此,寒意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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