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周強唱對台?最高法報紙:貫徹習指示 獨立審判

2017年01月18日 10:31

作者:雲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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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院長提出,要旗幟鮮明堅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影響,引發爭議一天後,“報”在頭版發表評論,標題就是“旗幟鮮明地維護和落實依法獨立審判的憲法原則”。

這是兩個“旗幟鮮明”,但周強是最高法院院長,“人民法院報”是最高法院主管的,雖說“旗幟鮮明”不同,但是像有人認為那樣在針鋒相對嗎。

“人民法院報”的評論開篇就說,“我國憲法對司法制度的最大貢獻之一,就是自始至終堅持了依法獨立審判的法治原則。30年前,中共13大報告首次在開放后發出了‘保障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號召。從此,每一屆黨代會的報告就再也沒有讓依法獨立審判缺位。”

有人認為,周強說的是“司法獨立”大概念,法院報評論說的是“獨立審判”小概念。但細細讀下去,發現文章通篇都在談“獨立”,包括法院管理體制“推動外部獨立,減少外部干擾”;管理模式職業化的,“實現法官的身分獨立”;基於審判中心主義和庭審中心主義理論,“讓審判更加獨立”;運行機制針對審判權運行行政化傾向,讓主審法官、合議庭真正成為審判權的主體;甚至明確提出“排除干擾”,“著力正確處理黨的領導與確保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關係”。

不過有意思的是,“人民法院報”發的是系列評論,系列題目是要“深入學習貫徹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法院工作”,其第一篇“鍥而不捨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最妙的一句是“改革阻力一部分來源於對未知世界的恐懼,但也有一部分來源於對舊制度的留戀”。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