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強遵循習近平指示「不怕被污名化」(高新)

2019年02月28日 15:18

中國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路透社)最高院長。(路透社)

筆者在本專欄的上篇文章《官媒緣何低調處理王林清案「調查結果」》播發后,有朋友因此聯想起筆者五年多前在本專欄發表的一篇文章的標題《劉志軍被封口,被滅口》,說是如今已經被封口,真擔心王林清被迫電視認罪之後被滅口。心毒手狠,人性滅絕的因為有了的一句「不要怕被」壯膽,什麼喪心病狂的事情都幹得出來。

筆者如上這篇文章是二零一三年七月為本專欄撰寫的,文中與與讀者和聽眾們討論了中共前鐵道部劉部長志軍同志私下裡換取同志下達「免死令」的交換條件是什麼?當時 有中國大陸的網友尖銳質疑:「劉志軍被判死緩是有人保護他還是因為他保護了別人?」筆者的回答是:只有保護劉志軍才能換取他同意保護別人!用大陸知名網友五嶽散人的話說:「劉志軍那個級別判了死緩,基本上就等於是某種強制療養、另類退休」。先生諷刺更為給力,掐指數道:「一品夫人死緩,中國銀行海南分行覃志新死緩,深圳龍崗區長鍾新明死緩,中移動張春江死緩,天津檢察長死緩,郴州市委書記死緩,北京法院院長死緩。現在劉志軍死緩,果然。我們會心地笑了,大明免死金牌算個屁,不如一句『重大立功表現』。人們常爭論是否廢,其實廢除死刑,還不如廢除死緩。」

在網路上以「反腐英雄」著稱,曾經大力主張在中國大陸廢除死刑的《財經雜誌》副主編羅昌平聽到劉志軍居然也能夠被習近平和周強刀下留 人,憤怒寫道:「刑不上大夫,那麼,死刑都是為屁民準備的,你要相信被死刑的貪官一定沒有冤死的聶樹斌們多。叫嚷著不能廢除死刑,相當於求主子賜死」 ;「今天才知道『反腐』的全稱:反正也死不了抓緊腐敗吧……劉志軍一審死緩,意料之中的判決。抱怨沒用,乘機跟最高法院聊聊夏俊峰、曾成傑的死刑複核吧?!」

羅昌平憤怒地書寫了上述文字的三天之後,原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曾成傑之女曾珊在微博中絕望地告訴公眾,,她父親七月十二日已被執行死刑。家屬連他的最後一面也沒見到!一句遺言也沒有!甚至連正式通知也沒有!

次日,宣判並已經對曾成傑執行槍決的中級人民法院官方認證微博稱: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對犯人執行死刑時,犯人必須跟親人見面。

曾成傑案是個很長很複雜的故事,但即使長沙市中級法院公布的「犯罪事實」百分之百成立,其「非法集資」數額也遠沒有官方公布的劉志軍利用職權讓丁羽心非法賺取的數額大。此其一。其二,劉志軍利用職權讓丁羽心非法賺取的近四十億國有資產絕大部分都不可能再收得回來,而長沙官方公布的曾成傑的「非法集資」數額雖大,但官方通報「造成集資戶經濟損失」的數額為6.2億元,只是劉志軍和丁羽心犯罪款的六分之一不到。但為什麼劉志軍能獲得免死令,而曾成傑就一定要被處死而且是秘密處死呢?

說劉志軍同志在秦城監獄喜接習近平同志簽發的「免死金牌」當然是挖苦,但劉志軍是死是活當時的周強還是要請示習近平絕對是事實。至於曾成傑的死刑核准,相信日理萬機的習近平同志還不至於親筆指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其他政治局常委以及當時的中央政法委領導人要麼是管不著,要麼是犯不著。那麼到底是誰迫不及待地要曾成傑死,而又不敢將其公開處死呢?曾成傑當年的辯護律師王少光在自己的微博中據實寫道:曾成傑一案的案發時周強是湖南省省長,湖南高院宣布一審判決判處曾成傑死刑時周強已經是湖南省委書記;湖南高院二審判處曾成傑死刑是2012年2月,報請最高法院一直未得到死刑核准,周強今年3月從湖南省委書記升任最高法院院長后不足三月,曾成傑的死刑被核准了。

毫無疑問,恰恰是那個自吹是法律科班出身但一天法官工作經歷都沒有就直接當上了十三億中國人民的「首席大法院」的周強最擔心曾成傑翻案成功。

成克傑已經被秘密處死數天之後 ,作為曾成傑死刑複核案階段唯一律師的王少光先生公開接受記者採訪說,他至今沒有收到法院核准死刑的裁定。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曾鼎新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稱,曾成傑非法集資總金額34.52億余元,案發後仍有17.71億余元的集資本金未歸還。集資總額減去還本付息的金額后,曾成傑集資詐騙金額為8.29億余元,造成集資戶經濟損失共計6.2億元;並且引發當地多起群體性事件和惡性案件,依法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根據融資群眾的實際登記,案發時尚未歸還的融資本金為12.53億余元。法院根據會計鑒定認定為17.71億余元,並不合理。

王少光先生還揭露說,根據案發前當地政府組織三館公司等融資企業所作的清產評估,三館公司當時資產價值23.8億元;按照現在的房價,更增值到40億元。上述財產卻被當地政府違法侵佔后,在法院判決前以3.8億的低價變賣給國有獨資企業財信公司,這才是給融資群眾造成6.2億元經濟損失的原因。王少光告訴財新記者,這一資產變賣過程未經法定程序。案件一審開庭后,長沙中級法院也向湖南省檢察院提出需要對三館公司進行資產評估的問題,但檢察機關只是簡單回函答覆,並未對這些問題進行補充偵查和取證。

當時 ,同為民營企業家的萬科董事長兼總經理王石得知曾成傑居然被秘密處死的消息后再也不願意沉默下去了,公開在微博上發文說:「檢討重慶事件:在期間,一大批重慶工商業者被強制關進牢房、沒收財產,生命尊嚴也失去了法律保護,甚至為被告辯護律師亦被冤屈判刑入獄。我採取了不吭氣的態度。反思:是懦弱錯誤的行為。對違反法律,侵犯財產、侵犯生命的權力部門應該明確態度:不!」

顯然,曾成傑生前企業被法院和當地政府強制低價收購和賤賣處理的整個過程都是在他周強擔任湖南省長和省委書記期間,在他的的眼皮底下發生的,

就算他周強本人並未從中直接或間接獲取經濟利益,但他至少也應該被問責才是。正是因為已經深知湖南地方當局處理曾成傑案的整個過程就是一個執法犯法、貪贓枉法的過程,在擔任湖南省長和省委書記期間曾多次親自過問曾成傑案並不止一次親筆指示的周強才最擔心曾成傑的翻案成功,在所謂「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口號的背後,掩蓋的事實真相是不殺曾成傑就不能掩蓋周強這位「首席大法官」曾經的政壇劣績甚或是官場腐敗黑幕!

筆者在六年前的這篇文章里即已經強力詛咒周強,習近平令劉志軍封口,換得劣評如潮,周強殺曾成傑滅口,遭致千夫所指不過是現世報,因為此惡行已經惡得不能再惡、壞得不能再壞,將來肯定會被史家入書的,中共黨史上惡人無數,而與周強能夠有的一拼的,當屬文革時期的公安部長謝富治。利用職權殺人滅口還秘密執行,硬是把國人的記憶強行拉回到文革時代的慘無人道!

在那裡后,筆者還曾在本專欄發表另外一篇憤怒揭露周強的文章《周強比他的前任壞多了、狠多了、惡多了》。文中所說的周強的前任,是如今已經從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位置上告老還鄉的2008年至2013年間擔任中共政權第九任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

周強2013年上任之前 ,著名法學專家、北大教授賀衛方在接受一家香港媒體的採訪時表示,他也聽到王勝俊患癌傳聞,「應該不是假的」。他說,王勝俊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后,中國司法改革陷入停頓,甚至倒退,司法獨立被完全拋棄,司法改革追求更職業化、專業化的方向被徹底扭轉。「一個完全不懂法律的去主管司法,這是中國司法的悲哀!」

此故事緣起於2011年歲尾前後有一位叫梁小軍的北京律師在微博透露,京城司法界近日舉行一個寃案研討會,會上有人提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得了胰臟癌。會場上響起熱烈的掌聲。

當時的海外華文媒體報道說,對於中國法學界為王勝俊患絕症「鼓掌」,引網民熱議:「做官做到這份,也算是奇迹,嘆息!」 王勝俊能被恨成這樣,「可見中國法制壞到什麼地步」。

王勝俊擔任首席大法官的那五年裡,中共法院系統一直被強烈詬病,認為已經完完全全、徹頭徹尾地淪為執政當局的維穩工具。王勝俊領導最高法院的最後一年多時間里,該機構頻下通告,禁止下屬各級法院受理敏感案件,包括征地強拆糾紛、毒奶粉索賠案、四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索賠案等;舊寃案得不到申張,又出現大量新的寃案,導致訪民如潮,民怨沸揚。對於維權事件,各地各級法院更是完全聽命于中央或當地黨委,在法律為政治服務的口號下濫用司法,枉判無辜。

但日後看來,那位王勝俊被詬病的罪責再多,也還沒有濫殺無辜一項,在他操盤最高法院的五年時間里,至少還有一個具體案件的經辦值得肯定,那就是在湖南高院對曾成傑的二審判處死刑報請核准書之後,始終拖延著不予核准。

按照周強的《人民法院報》當年的說法,湖南高院報請對曾成傑的死刑核準是2011年底的事情,拖了一年多之後,王勝俊即得知中共高層已經內定時任湖南省委書記,團中央第一書記出身的周強是他最高法院院長的繼任人選,而曾成傑的案子因為早已經被上升到湖南當地的「維穩」高度,所以曾成傑被堅持求處死刑立即執行無疑是湖南高院在奉湖南省委書記周強之命。在此前提下,王勝俊最聰明的作法應該是在自己交班之前拿曾成傑的死刑核准書給自己的繼任周強作個順水人情,以換取周強繼任之後能夠對他這位「政法老前輩」禮遇有加。但王勝俊偏偏就沒有這樣做。僅此一例,即可以證明那位自己患癌一事竟然換得全國性司法研討會鼓掌歡呼的王勝俊再壞也遠沒有他的繼任周強壞。

於是,既不願意因為一個曾成傑而得罪自己的繼任,又不情願讓一個僅僅犯有經濟類罪行的民間企業家枉死在自己手上,曾成傑的死刑是否應該核准的問題就這樣被王勝俊留給了周強。

曾記得周強2013年3月在最高法院上任之後 不過是在一份講話中重複了一下已經被每一任院長背誦過無數遍的「必須維護司法權威,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還說了兩句「努力破解影響司法公正的體制機制障礙」,要「尊重和保障律師的權利」,就硬是被海外的反共媒體評價為與其前任王勝俊「差別很大」。 但緊接下來發生的故事就證明了周強和他的前任果然差別很大,大就大在王勝俊不敢濫殺的他周強不但堅決要殺,而且竟然下令秘密執行,殺完了燒成灰以後再公告……。

筆者無意在此為王勝俊開脫,但事實確實是周強比至少還沒能被詬病草菅人命的王勝俊壞多了、狠多了、惡多了。接下去的內容,留待下篇文章繼續。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來源:RFA 版權歸RFA所有,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經 Radio Free Asia, 2025 M St. NW, Suite 300, Washington DC 20036 許可進行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