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幫的猛將陳良宇為何倒台?他要打造獨立王國?……- 上海之殤:陳良宇案真相

2025年05月26日 9:12

轉自:新世紀,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幫的猛將為何倒台?他要打造獨立王國?揭秘陳良宇的起與落【和北京的鬥爭】之殤:真相![zz]作者:羅慰年、張炎夏

轉載自:法治在線幫公眾號  2018年4月24日

胡溫反腐的三大成就(陳良宇、劉志軍、)之首是陳良宇的案。

陳良宇獲判入獄18年,罪狀是:

1、替他爹(陳更華)受賄一套住房;

2、兒子在擔任申花副總期間公司向他名下的信用卡里打了30萬;

3、威脅了上海的安全。

很“榮幸”,我因為曾經在陳任上海市委書記期間任其農業顧問,為其農業政策出謀劃策過,還代表他給分管市長及有關市領導講過課。

最終導致他做出了“聚焦廊下”的決定。所以,2007年1月被作為他的“親信”被“中央工作組”召去《東胡賓館》二樓某客房“喝茶”(他們說是了解情況)。

抓我去的是中央工作組中來自南京市紀委的領導和上海市市紀委已經退休的一位女幹部,他們先向我談了陳有多腐敗,然後要我交代陳有幾個情婦。

由於我確實不知道,也不相信他會有,而且我不同意他們所說的“他替爹受賄房子”的事情,結果差點被“雙軌”。最後他們還是相信了我解釋的與陳只是工作關係(應該說找我談話的二人還是正直的),才算放過了我。

回家的路上,計程車司機聽說我的遭遇后氣憤得連計程車費都不肯收。所以,我覺得今天可能是時候談談我對這個案件的一些個人看法了。

1、房子的問題。當時查出,上海順昌路10號某室的住房產權人是其父陳更華,但是付款人卻是上海《新黃浦集團》。

當時這套住房價值230萬,顯然這是陳被抓的主要原因。

而我所知道的情況是,陳父是用其在南京路上解放前的高層建築(凱司令食品公司樓上)的三房二廳“換”了這順昌路上的二房二廳。而且還是陳良宇逼他們換的。因為陳經常要回家探望父母,每每被鄰居圍得水泄不通。換房后,和政府的人員住一起,陳回家就方便些。

我向“中央工作組”反映后,他們的回答是,南京路的房子是“使用權”,順昌路的房子是產權。其實,當時陳家是花了幾根金條“頂”下的房子(陳父是解放前芝加哥大學X光專業的留學生,因為愛國於解放初回國)。

為了招聘她母親去當時的“鐵路衛生學校”當老師,分配過一套公房成為我家的鄰居,我們二家才開始有了來往。

後來他們歸還了公房買了這個南京路凱司令樓上的房子,所以我們家都非常清楚房子的來龍去脈。

現在,用50年前買舊房花的錢(約60萬)扣去現在的房價230萬,就變成陳受賄170萬了。這不公平。

問題是,既然是貪污所收的房子,就應該讓其退回原住房才是,可是至今陳母親(陳父已經於今年1月去世)還住在此房中,產權人還是陳父。我曾經問過他父母,為什麼你們不搬回去,他們回答是,原來的房子比現在的值錢得多。要讓我們搬回去,開心還來不及。

實際上陳父為此事一直與陳矛盾不斷。來上海后,陳妻應該搬出市委康平路,可是發現陳竟然自己沒有自己的住房,市委不得不又撥款300萬為其在新華路購買了住房。天底下哪有這樣的貪官?

曾經有人拿陳希同與他比,我覺得他們完全不同:畢竟在希同的辦公桌里找到了22萬元的名表,而之前的司法解釋就規定帶鎖的專用辦公桌就視為家。而且王寶山的自殺【相關閱讀:安樂死根本安樂不了,別宣傳了】實際也為其掩蓋了問題。相反,因為陳案被抓的人最後被判的問題都與陳無關。

2、兒子陳維力的“受賄”就更可笑了,說公司往他的卡里打了30萬。

其實持卡人的名字雖然是他兒子,但這是“公司卡”,也就是說此卡的產權屬公司。這與我們手上的私人信用卡是不同的。其實就是現在反腐敗普遍採用的“公務卡”,公務員在外請客差旅不能用現金,都必須刷此卡。陳維力一樣,他是公司負責“公關”的副總,請客出差的花費是由公司預先打入卡中,然後憑發票報銷。我說到這裏大家就應該懂了。

3、社保基金問題。

由於社保基金存銀行會貶值,於是全國各省都提出把它拿出來投資保值。可是後來的情況是大多數所謂的投資都有去無回,因為大多都被省領導的親朋好友拿去“投資”了。

於是溫相規定社保基金只能存銀行,還說此系“紅線”,不可逾越。

上海不甘心,據說當時的市長提出購買高速公路,這樣有二個好處,一是每年返回的高速公路收費非常穩定;二是所得資金可以投資發展新的高速公路。為了避免觸碰“紅線”,上海採取了把錢存進工商銀行,再指定貸款給福喜集團,有福喜出面購買,但是帳戶由社保局掌控,通行費直接進入社保局帳戶。所以,整個操作是合法而沒有觸碰“紅線”的。

到“案”發時,30億的投資幾個月已經賺了2億。所以,當那位市長代理書記后馬上宣布“上海社保基金不但如數追回還賺了2個億”,結果不但他立即被免去“代理書記”之職,而且向全國發“通稿”的新華社上海分社社長也被就地免職。

陳臨去北京受審之前去向住院的母親道別,我恰巧在場,其母擔心,他回答了一句,你們管好自己就好,我能有什麼事?我沒那麼聰明,都看不懂,所以一共就批過一個字“酌”。

我是陳家的電腦老師。90年代我從美國回來後向他們展示過互聯網,陳父那時已經70多歲,還讓我買了電腦上網看國外的報紙,尤其是《芝加哥太陽報》,由於那時的286電腦經常死機,他經常要打電話召我去修。由於我事多,往往不能及時到,他堅持要我出發前給他電話。

有一年夏天,我忘記電話給他直接去了他家,發現很熱,就問怎麼不開空調?陳母就告訴我,他為了省電平時白天不讓開。叫你事前打電話就是可以提前為你開空調。我當時就很感動。這才知道陳是不給父母錢的。也沒錢。所以,現在突然說是大貪官,我實在難以相信。

記得16屆5中全會後陳叫我去他的辦公室,說你應該去農委工作,做個副主任沒問題。我說,別說是副的,就是正的我也不幹。我覺得你過得還不如我好,你連去街上唱個歌做個按摩都不可以。他很長時間不說話,最後突然冒出一句“主任是要人大投票的”。

我相信,所謂貪污房子的事終究會查清楚的;所謂兒子貪污的事,連兒子判的都是緩刑;而社保基金,現在已經被事實證明無比英名偉大,如果全國比照辦理,社保基金貶值的問題也就解決了。

陳良宇密友張炎夏揭秘:和薄熙來曾聯手倒陳

張炎夏原是上海大學教授,2004年開始棄文從農,從事農業發展事業。張炎夏父親與陳良宇父親在1950年代便結識,兩家已是兩代世交。

12月22日,新華社發布令計劃接受調查的消息后,張炎夏在當日在其博客發表文章《陳更華先生二三事》表達對已經過世的陳良宇父親陳更華的思念之情,文章中回憶了兩家人從父輩便開始的交情,同時更爆出一個驚天秘聞,陳良宇的倒掉竟是令計劃與薄熙來聯手所為。

以下是張炎夏博文全文:

陳老先生是陳良宇的父親。與我母親同年,在世也應該是91了。

前年我開車去寧波出差,剛進寧波城,就接到陳太太李謀真醫生髮來的簡訊:“陳工病重入院,極不配合治療,我們都勸不了,你能不能來勸勸”。

我嚇壞了,一刻都沒敢耽誤,掉頭就往上海趕。

老先生肺功能衰竭住在曙光醫院6樓ICU病房,戴著呼吸機。一定要回家、要抽煙、要摘掉戴呼吸機,誰也勸不了。

見到我以後,脾氣稍緩和一些。偷偷告訴我:周圍的人都要害他(幻覺),問我晚上有沒有時間陪他。我因為有高血壓(240/120),就住進醫院,這樣夜裡就能陪陪他。陳太太說,他白天睡覺,晚上精神,把家裡人都搞得疲憊不堪。

醫院對他很照顧,沒有因為良宇的變故而冷對。整個 ICU病房就給了他一人住,另一張床破例給陪護人員睡。

因為醫院的護工根本管不了他,李謀真醫生的原單位第十人民醫院還專門派服伺了錢偉長6年的護工來照顧他,院長也幾乎天天來探望。可是每到深夜,他總是要找理由叫二兒子來,因為小兒子未經審判關了6年,好容易保外就醫,結果出來沒幾天就腦溢血走了,大兒子還在獄中。所謂他在杭州療養的消息純屬善意的謠傳。

這麼多事,這麼多年,換上我也會受不了,看得出他有厭世的心情,就摸著他的手說:18大已經開了,良宇的事會有不一樣的結果的,你要堅持。他點點頭,眼淚就下來了。

冬至那天,他的病情突然加重,呼吸困難,大家都擔心他會熬不過去,我一直陪到深夜。他居然挺過來了。過了元旦,因為我住院已滿半個月,所有的檢查和治療都已經結束,醫院趕我出院。我看老先生病情也相對穩定一些,就出院了。

臨走時去看老先生,他正在吃我太太做的炒醬,說很好吃,還告訴我裏面放了“大開洋”(就是蝦干),說著還從嘴裏挑出一粒開洋比劃。

沒想到這竟成我與先生的最後一面。回去沒幾天,就接到李醫生的電話:“陳工昨天走了,你不要難過,周日追悼會”。電話還沒掛,我已淚流滿面。老婆坐在對面輕輕嘟囔了一句:陳工走了吧。

周日,因為之前靜安統戰部約好要來我這裏考察,要聽我講課,人很多,我和太太都無法脫身,父親和女兒就代表我去向老先生告了別。

其實最早認識陳家的還是我父親。我女兒也是受盡陳家恩惠。

老先生1948年從南京中央醫院考取美國救濟總屬資助的芝加哥大學留學名額,去美國學X光。1952年學成后毅然回國。是全國22個X光專家之一。

後來還是一國外著名船級社的中國代表,船下水還需要他簽字。上世紀50年代,醫院最貴重的設備就是X光機,全上海也沒幾台。他開了一家X光修理店,收入不菲,住在南京西路一家公寓里,就是大光明電影院的樓上,當時門口還有紅頭阿三看門。

我父親那時在鐵路衛生學校(現在的同濟大學醫學院前身),為了開辦理療專業,父親找到陳家想請陳太太任教(李醫生就是學這個的)。就這麼認識了老先生。

雖然父親是很土的老八路,先生是留洋學生,但是二人很談得來。先生告訴我父親,美國工人可不像中國說得那樣窮,他們有冰箱有汽車有房子。這讓父親非常驚呀:因為上級一直說美國還有三分之二受苦受難的人等著我們去解放呢。

後來陳太太被父親說服去了鐵路衛校教書,家也搬去了共和新路上的衛校宿舍,成為我們的鄰居。母親告訴我,有一年夏天夜裡,我感冒發燒,可是陳家鼓樂齊鳴,母親敲開他家的門想讓他們輕一些。

可是老陳開門后的第一句話是:老宋,你也覺得好聽啊,來來來,一起欣賞。我媽哭笑不得。看見陳家老少一人一件樂器那麼投入,實在不好意思再說什麼了。先生就是這麼個直率性格,一直到老都沒變。因為他們夫妻都是大知識分子,而我父母都是山東的農民。二家差距很大。

我姐姐出生那年,母親沒奶,請了個奶媽,剛要餵奶,就被陳太太阻止,堅持要奶媽先去檢查身體。沒想到一查,竟然有梅毒。後來才知道奶媽的老公是個“白相人”,奶媽自己也不知道她被丈夫傳染上梅毒。

我從小就被老爸教育要學陳家的孩子,但是我們姐弟都不以為然,因為看見他老爸提者棍子站在良宇兄弟身邊監督他們彈鋼琴,我們都害怕。老爸85年就離休了。

記得90年代有一天,他看病回家后對我說,你看老陳家的孩子就是比你們有禮貌,我在後面排隊,良宇在前面,非要和我換位置。我看樣子他現在也是個技術幹部了,鼓勵了他一番。

我聽了以後哈哈大笑,告訴老爸,人家現在正是管你的市老幹部局長。老爸還不相信,當晚的電視剛好播出陳局長慰問老幹部的新聞,這才沒話說了。

陳家在共和新路住的時間不長,嫌冷清,把房子還給了學校,在南京路石門路的凱司令食品公司樓上買了房子。

那是哥特式的花崗岩高層建築,有100多年的歷史,解放前就有電梯。他們家3房一廳估計有130多平方米。沒想到這套房子竟成了良宇的罪過。

上世紀90年代末,老先生的大兒子成為市領導,因為鄰居都認識,回家探親總會遇到鄰居敲門求見。於是希望他們搬家到順昌路10號的“經偉公寓”。

老人家死活不肯,因為鄰居不熟,而且新房子面積小,是二房一廳。好不容易搬過去以後,經偉公寓南邊7米遠又蓋起了高樓,正好擋住了他家的陽光。令老人十分不滿。

更沒想到的是,2006年陳良宇因為“社保基金”案入獄后,韓正代理書記,迅速追回全部社保基金不算,還賺了2個億,導致陳良宇的罪名無法成立。為了能夠確保他下獄,最後的判決竟然說陳用他父親南京路的大房子換的順昌路的小房子是受賄。實際情況是老房子的價值遠遠高於新房子。

2007年,金山區舉報我與陳家有牽連,被“中央工作組”(不是中紀委)招去東湖賓館“審問”。當時找我談話的有一叫“辛雲”的市紀委的老太太,為房子的事我們爭了起來:她說陳為老爸貪了房子。

我說那是換的。她說老房子是使用權不值錢,新房子是產權。其實陳家的房子是永久使用權,比產權更值錢是誰都知道的事。

而且使用權換產權或者產權換使用權的事也比比皆是,只要等價交換就沒任何問題。怎麼可以拿解放初買房子的價格和現在的價格比?把這個差價叫貪污,天理不容啊!事實上,陳家的老房子是文物,比新房子值錢得多。

老人本來就不想搬進這套小房子,現在又因為他搬進去而判了兒子18年,怎麼接受得了這樣的事實。

儘管其它的事我不了解,起碼陳家是不貪房子的。不僅老陳的房子沒得便宜,就是陳良宇自己,在他出事之前,家裡都沒一套商品房。相反,良宇被定為貪污房子的貪官后,國家反而分配一套房子給他。

是因為到任后要他們家從康平路市委大院搬出來,可是當初陳家搬進市委大院的時候,把自己的原住房上繳了。最後不得不另外撥款幾百萬給良宇家買了新房子。天底下哪有這樣的貪污房子的貪官?

很多人以為,老人沾了兒子的很多好處,其實真是大冤枉。除了受兒子牽連,幾乎沒得到過什麼好處。兒子從來不給老人錢,老人生活也非常節儉。夏天連空調都不捨得開。

96年我從美國回來后,教會老人用互聯網。那時侯網路很開放,沒有什麼禁忌,老人能夠通過上網看美國報紙,記得他最愛看的是“芝加哥太陽報”。

因為晚上10點網費減半,而且晚上網速快,那時要用撥號上網,貓的速度才14K,老人就天天晚上10點上網,直到早上6點才睡覺。因為他的房間很小,就睡在地上,十幾年如一日。我後來很後悔,他的身體是不是就是這樣搞壞的。

那時電腦是386,很容易壞,我要去修。他一定要我提前通知。記得有一次是大熱天,我去前忘記打電話給他了,直接敲了門,發現家裡非常熱,就問是停電了嗎,怎麼不開空調?陳太太乘機告老陳的狀:陳工為了省電白天不讓開空調,要你提前來電話就是為了給你開空調。

有一次我請老先生去賓館吃大餐(老人喜歡西餐),我知道老人喜歡喝白酒,剛要點,就被他堅決拒絕了。服務員離開后,他從口袋裡掏出一礦泉水瓶,倒進杯子。還很詭異地對我說,這是白酒,給你省點錢,賓館的酒很貴的。

老人喜歡麻將,我每年會請他們夫婦打一二次麻將。因為我不會,要找人陪。我對陪的人說,你們打,輸了算我的,贏了歸你們。可總是這次打完,下次人家就不肯陪了。原來老人打得太小,通宵也贏不了100塊。後來只能請老人自己找搭子了。

2007年良宇出事後,每年老人生日和聖誕我都會把老人接到我們鄉下來過。一次在農民富阿姨家開的飯店吃飯,她一聽說是良宇的父母,堅決不肯收錢不算,還嘮嘮叨叨了許多敬佩良宇的話。說到“我們廊下人不允許別人說良宇書記的壞話”時,老人忍不住哭了。

記得06年之前的一次春節,良宇還是市委書記,我去先生家拜年,正好一朋友來電話說,嘉定法院副院長的侄子開著法院的車撞了陳良宇的侄子,正在住院,還說劉雲耕都親自去探望過,要他們高額賠償。副院長害怕得不得了。問能不能給打個招呼。

我和老先生一說,他就生氣了。哪個侄子這麼囂張!當場要我轉告,如果真是良宇的侄子,撞了就是白撞,但多數是冒充的。果然,市委辦公廳第二天就派專人去核查,發現是假的。我這才知道,良宇主政時期,上海市委專門有一辦公室負責核查打著領導旗號在外吆二喝三的。只要有人舉報,立即核查。

06年,老先生的太太在過馬路時被一自行車撞倒,骨折住院。可是肇事自行車逃逸。公安很快查出是上海大學一外地學生。我正好去瑞金醫院探視,聽見交警總隊長對李醫生(陳太太)說要拘留他。陳工和李醫生堅決反對,最後事情不了了之。

90年,我的孩子上小學,最初考上了“世界外國語小學”,可是說我們是第126名,要交5萬贊助費(120名內不用交),又因為當時沒有住讀,就沒去,交了2萬去了一叫“燎原實驗小學”的學校。可是哪想到,學校招生沒滿,改成了打工子弟學校。班級全是只交600元的沒本地戶口的孩子。女兒沒幾天就學會說髒話了。

沒辦法,我去找陳工,希望能夠幫助轉學去 “世界外國語小學”。可是人家不認帳了,陳工找了良宇的秘書秦裕。秦裕說除非良宇知道,否則他不能出面。

儘管陳工很不願意求兒子辦事,為了我還是給良宇打了電話。第二天秦裕就和市基礎教育局長和區教育局長一起去了學校,可是人家還是不認帳,校長親自帶他們去看能不能插班,結果確實滿了。秦裕對我說,能不能去公辦的小學,“逸夫小學”也不錯的。帶女兒去逸夫小學那一天,校長親自面試,拿出當時入學考試的卷子,女兒很快就做完了,校長很驚訝說,不弱智嘛。

我問這話什麼意思?校長說我們還以為是所有學校都不收的弱智,才驚動那麼高層的人。小學畢業上初中,吸取教訓,提前找了陳工,硬是把“華育中學”原先留給徐匯區政府的5個名額搶走一個。

陳工生於湖州,太太是紹興人。一次紹興市委書記來陳家,托老陳請良宇書記接見一下紹興來上海招商的代表團。

老夫妻回絕了,因為他們託了陳家在紹興的親戚,老先生擔心辦了之後紹興會特別照顧那位親戚。後來紹興下面有個縣級市叫諸磯,縣委書記來上海招商,我找老陳帶信給良宇,問能不能找個副市長給接見一下。

沒想到第二天竟是良宇親自接見縣級領導,令縣領導在紹興市領導面前很和面子。

後來我總結出一條規律,只要與經濟沒有牽連,他們都會儘力幫助朋友。

還有一年,當時的鐵道部長劉志軍來陳家,說是慰問陳太太(她從鐵路醫院退休),看見我就一定要我陪二老去新疆考察。說給我們掛個公務車,讓老人休息好。陳工一口回絕。

老先生最委屈的是,享受到兒子的不多,受牽連的不少。最後兒子入獄,罪狀竟是他自己的房子。換上誰都會受不了。

今日冬至,謹以此文祭祀最疼我,最愛我的長輩陳更華老先生。我深信,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洗清你冤屈的那一天終會到來。

今天,令計劃終於被抓,陳案的總策劃就是他;總管是薄熙來,他就是搞倒了陳以後升任局委員。

      蒼天有眼,真相已經不遠了。

       陳老,你可以安息了。

備註:

陳良宇,男,漢族,1946年10月生,浙江寧波人,1980年4月入黨,1963年8月參加工作,解放軍後勤工程學院建築繫結構專業畢業,大學學歷,工程師。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 

2008年4月11日,陳良宇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兩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自2006年7月5日開始,中央紀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反映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運營社保基金問題進行調查。在調查中發現,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的陳良宇涉嫌嚴重違紀。

2006年8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作出了對陳良宇有關問題進行初核的決定。中央紀委隨即組織力量進行了初核。

立案檢查

2006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了中央紀委《關於陳良宇同志有關問題初核情況的報告》,決定免去陳良宇上海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停止其擔任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由中央紀委對陳良宇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

罷免代表

2007年7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七次會議,依照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決定罷免陳良宇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此前,上海市黃浦區第三屆人大常委會已依法罷免陳良宇上海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職務。在隨後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陳良宇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被依法終止。

雙開處分

2007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了中央紀委《關於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根據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決定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根據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決定給予陳良宇開除公職處分;對陳良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07年10月9日至12日舉行的中共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陳良宇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此前作出的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的處分。

一審判決

2008年4月11日,陳良宇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兩項罪名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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