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移民担保限制以及解决方案

2012年11月22日 16:05

澳吉移民服务中心 作者:Ted Chen  MARN: 0851770
配偶类移民是指向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和合资格的新西兰公民的婚姻配偶(如异性配偶)和事实婚姻配偶(包括同性伴侣)颁发签证,允许其进入或永久停留在澳大利亚。符合法定标准的配偶首先会获颁发一个临时签证。在一定的有效期内,配偶接着可能会获发一个永久签证;若双方的配偶关系是长期的或共同育有子女,配偶在获得临时签证后会较快得到永久签证。
若您希望申请配偶类签证,您必须得到他人的担保(担保人可以是您的配偶、未婚夫/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可以是您配偶的父母或监护人)。担保人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合资格的新西兰公民,同时满足作为担保人的法律要求。
若您曾担保过您的配偶或曾作为配偶被担保:
配偶类别的移民申请包括夫妻关系,同居关系,未婚夫妻关系以及同性伴侣关系,在申请这些类别的签证时,经常会遇到担保方担保资格受限制的问题,现就此方面做以介绍。
如果您曾经申请配偶签证,相关的担保限制可能会影响您现在配偶签证申请,以致申请被拒
这些限制包括:
•    您曾经担保过2人作为伴侣移居澳大利亚, 即使您已经向移民局撤销了此担保但该被担保人由于家庭暴力原因获得了签证。
•    在过去5年内您曾担保过伴侣类申请人;
•    在过去5年内您作为伴侣类别被担保。
这些规定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豁免的,比如:
•    您的前任配偶已去世;
•    您的前任配偶离你而去并留下年幼的子女;
•    您与现任的配偶有着固定长期的恋爱关系;
•    您与现任配偶育有属于两人的子女。
设立担保限制是为了防止配偶移民条例被滥用;签证官会对担保是否被滥用进行评估,并考虑是否执行对申请人限制条件的豁免。在考虑申请人是否存在“值得同情的因素”时, 签证官会对其现状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其与澳大利亚是否有着紧密的联系,以及一旦担保被拒申请人是否会陷入由此导致的困境等等。
笔者通过对大量案例的研究以及成功的申请,在伴侣移民类别的申请中可以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如果您是付费类父母移民签证持有人, 相关的限制和解决方案将在今后分析。。
如果您要进一步了解这方面的信息,请和位于Ashfield和Parramatta的澳吉移民服务中心联系。我们的地址为 Suite G2, 2 Holden St Ashfield.  电话:02 9797 1588. 手机:0406 158 888 (Ted Chen 的助理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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