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金融评论报》报道称,澳洲政府正严查外国投资者囤积空置房产或地块的行为,最高可处以超过1亿澳元罚款。目前,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已处罚两名违规的海外投资者,并威胁要强制出售他们的土地。
墨尔本外围的两块土地近十年没有任何开发,这违反了海外投资者买地时必须在地块上进行建设的关键条件。联邦法院认为,这并不是业主一时疏忽,因为他们知道地价正在上涨,持有土地将带来利润。法官指出,类似违规行为的罚款理论上可能达到“上亿澳元”。
两项联邦法院裁决分别于9月15日和9月28日作出。代表澳洲政府出庭的大律师Lachlan Molesworth说,在这两宗案件之前,FIRB制度历史上只有两宗案件曾实际适用罚款。
海外买家购置房产长期以来都是棘手议题,并受到一系列限制,其中大部分规定基本禁止购买现有住宅。2015年,时任财政部长Joe Hockey下令一家香港企业出售Villa del Mare。这座悉尼港畔豪宅当时以3900万澳元购入。
而上述两宗新案则由代表FIRB行事的澳洲税务局提起诉讼。第一宗案件针对印度尼西亚籍人士Guno Handojo,他于2017年在墨尔本Point Cook购入土地。第二宗针对来自中国的买家Fengqin Li,她于2016年在墨尔本Berwick购入一块空地。
Li买地前从未到过澳洲;Handojo买地时距离唯一一次访澳已有一年,而那次停留不到一个月。两人支付的金额都略低于30万澳元,之后将分别被罚款508,000澳元和370,000澳元。若拒不缴款,他们的土地恐被强制出售。
Allens合伙人Wendy Rae兼任法律委员会(Law Council)外国投资委员会主席。她说,联邦法院的两项裁决意义重大,而FIRB正值“真正大幅扩充团队”的阶段。Rae说,FIRB多年前只有少数几人,如今后续跟进积极得多。她所在的委员会经常与政府和财政部讨论外国投资政策。
Rae说,政府需要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一方面争取澳洲确实需要的外国投资,另一方面回应利益相关方和民众的担忧。她说,政府正在认真处理,并已取得成果,向各方表明法律框架是什么。如果投资者声称要进行某类开发,政府就会要求其兑现,除非有充分的商业理由。
与没有向FIRB通报购买意向的Villa del Mare业主不同,Li和Handojo曾申请并获得交易批准,条件是必须在四年内开发土地。到了2021年,显然两人都没有尝试遵守规定,也几乎没有或完全没有尝试与澳洲官员讨论这个问题。在过去一年中,两人都没有出庭。Handojo和Li没有回应置评请求。
联邦法院法官Michael O’Bryan上月宣判时说,违规行为发生在“维州住宅用地市场普遍上涨的背景下”,并非“无意造成”。他认为,两名买家的行为可以解释为试图在上涨的房产市场中通过被动投机获利,而这正是相关条件要防止的行为。O’Bryan还裁定,海外买家每多一天拒绝开发土地,便会新增一项违规。按本案计算,两名买家都已违法超过2000次,因此理论上的最高罚款为“上亿澳元”。
禁令扩大至临时居民。
这也是法院针对澳洲外国投资法律作出裁决以来仅有的第三次。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前主席Allan Fels说,这表明监管机构终于开始认真对待这个问题。Fels此前曾批评FIRB缺乏独立性、问责性和透明度。
“外国投资审查长期以来执法有限。现在,相关机构开始更加认真地要求遵守规定,”Fels说。他表示,这应向民众和投资者传达一个信息:政府正认真打击囤地行为。
这些案件是打击外国土地投机行动的一部分。这场广泛行动源于外界担忧国际买家正在挤压住房供应,推高寻找住房的澳洲人的房价。去年,联邦财长Jim Chalmers将禁止外国人购买现有房地产的规定扩大至临时居民,并表示会向澳洲税务局和财政部团队提供更多资金,用于审计相关交易。
澳洲税务局助理专员Jennifer Moltisanti说,这两宗诉讼表明,该机构已准备好执行房产购入时约定的外国投资条件。
“澳洲税务局能够并且将会运用权力,把被外国投资者非法囤积、由外国人持有的土地带回住房市场,其中可能包括强制出售土地,”Moltisanti说。
来源:A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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