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和貸款 問答專欄(11)

2012年09月04日 21:42

問:我準備買一棟新房子,把目前的自住房作為投資物業。在申請貸款時需要考慮哪些因素呢?

答:你需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了解目前自住房價值中屬於你的權益的部份(Equity),以評估你是否有能力從銀行獲得足夠的貸款購買新房。有兩種辦法:(1)申請新房子的貸款,同時申請要求增加對自住物業的貸款;(2)用兩套物業同時作為抵押,申請一個新貸款以滿足借貸需求。

其次,如果用兩套物業作為抵押申請一個新貸款,這個貸款產品應該至少包含兩個部份。一部份是老房子尚未還清的貸款,另一部份是準備用來購買新房子的貸款。要確保將兩部份貸款分開,這樣將來無論用哪套房子作為投資房,你都可以用投資房的利息抵減所得收入,獲得退稅。

最後,你還要考慮稅務規劃,在這方面最好向你的稅務會計諮詢。如果你目前自住房的貸款已經還清了大部份,那麼其負債就降至最低。如果你用這套物業作為抵押獲得貸款購買新房,那麼新的貸款就算作為個人自住房的負債,即使你把用來抵押的物業作為投資物業。決定是否是投資物業看的是你的負債用途,而不是用作抵押物業的性質。這樣一來,你的個人自住房負債就會很高,而投資負債就會很低。從稅務規劃的角度看,這種策略不是最有效率。需要提醒的是,你應該向專業稅務會計進行諮詢。

本欄目獲得State Custodians Mortgage Company公司許可翻譯轉載。State Custodians Mortgage Company公司剛獲得Your Mortgage Magazine全澳貸款服務2012年度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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