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澳洲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根據澳紐兩國政府簽訂的新協議,從明年7月起,在澳洲工作並支付了強制性退休金供款的紐國人將可在回國時也帶回這筆錢。
周四,澳洲參議院通過了這項退休金供款法律修訂案。紐西蘭則於2010年就已實施類似的規定。
根據現行法律,在澳洲工作的紐西蘭人必須繳納退休金供款,當他/她回國時,這筆存款將會被鎖住,直到他/她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為止。
紐西蘭財政部長Bill English稱,根據澳洲稅務局的估計,澳洲退休金供款系統中的「無主基金」(lost funds)高達130億澳元(166億紐西蘭元)。「我們認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屬於已經回國的紐西蘭人的。新法規將讓這些退休金能夠回到紐西蘭。」
根據將於明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法規,在澳洲工作的紐國人打道回府之時,這筆退休金供款將可被轉入紐西蘭的KiwiSaver基金中,反之亦然。
澳洲的退休金供款系統已經啟動了逾20年。English的一名發言人稱,不論紐西蘭人是於何時在澳洲繳納退休金,都可申請取回這筆錢。退休金轉移項目(super portability scheme)是自願參与的項目,申請轉移者無需繳納出入口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