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梨總領館:外國人出入境中國辦證有變化
來源: 人民網 責任編輯:華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13年9月1日起施行。這是為了落實7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關於「普通簽證的類別和簽發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等相關規定而制定的配套法規。
中國駐悉尼總領事館日前稱,屆時簽證申請表、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等辦證要求將有所變化,希望大家及時關注總領館有關通知,配合悉尼(中國)簽證申請中心,遞交準確、完整的材料,以便及時獲取簽證。
悉尼總領館對條例做了進一步解讀。
條例全面貫徹服務與管理並重的原則,對普通簽證的簽發做了規定,對外國人在華停留居留管理做了進一步細化,以便利外國人入境出境中國及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
一、普通簽證種類由目前的8類調整為12類。條例在保留現行普通簽證8個類別,並繼續用漢語拼音字母進行標誌的基礎上,重點對現行F字(訪問)簽證和L字(旅遊)簽證進行了拆分,並增設Q系列(家庭團聚、短期探親)、R字(人才)、M字(商貿)和S系列(私人事務)簽證。新的普通簽證類別能更準確地反映外國人入境事由,以便實現對外國人入境后更科學、精細化服務和管理。
(一)Q系列簽證,方便外籍華人入境探親,家庭團聚,盡享天倫。近年來,外籍華人要求提供簽證便利的呼聲很高,同時華人華僑將外籍子女寄養在國內親友的情況日益增多,條例針對外籍華人的特點,新增了Q系列簽證,以便於外籍華人入境探親、家庭團聚和寄養等。其中Q1字簽證發給因家庭團聚申請入境居留的中國公民的家庭成員和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以及因寄養等原因申請入境停留的人員;Q2字簽證發給申請入境短期探親的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的親屬和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親屬。
(二)M字簽證,使管理更有針對性。M字簽證是從原F字簽證中分設出來的新類別,發給入境進行商業貿易活動的人員。這主要是為了適應中外人員往來和經濟發展形勢的需求,滿足外國人入境從事商業貿易活動需要,如參加交易會、貿易洽談會、商業體育賽事、貿易活動等。
(五)C字(乘務)簽證在原有簽發範圍的基礎上,增加了從事跨境運輸任務的汽車駕駛員。
(六)D字(定居)簽證發給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員。
(七)F字簽證發給入境從事交流、訪問、考察等活動的人員。
(八)G字(過境)簽證發給經中國國境的人員。申請人應當提交前往國家(地區)的已確定日期、座位的聯程機(車、船)票,不需要提供往訪國家(地區)的有效簽證。L字簽證發給入境旅遊人員。
(九)J1字(長期記者)簽證發給外國常駐中國新聞機構的外國常駐記者,J2字(短期記者)簽證發給入境進行短期採訪報道的外國記者。
(四)R字簽證發給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
(十)L字簽證發給入境旅遊的人員。
(十一)X系列簽證分為X1字(長期學習)和X2字(短期學習)兩種。X2字簽證是新增類別,發給申請在中國境內短期(6個月以下)學習的人員。
(十二)Z字(工作)簽證發給在中國境內工作的人員。其簽發對象有所減少,不再發給申請在中國境內工作外籍人員的隨行家屬,取而代之的則是S系列簽證。
二、對於入境后需要辦理居留證件的,簽證機關將在簽證上註明入境后辦理居留證件的時限。同時,條例還詳細規定了居留證件的種類和申辦手續。
(三)S系列簽證,分為S1字和S2字兩種簽證。其中S1字簽證發給長期探望在中國工作、學習的外國人的配偶、父母、未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長期居留的人員;S2字簽證則發給短期探望在中國工作、學習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短期停留的人員。需要注意的是S系列簽證與Q系列簽證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其「探親」的對象必須是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華停留或居留的外國人,其他人員皆不屬於此範疇。
(一)居留證件分為工作、學習、記者、團聚和私人事務等五類。分別發給持Z字和R字、X1字、J1字、Q1字、S1字簽證入境中國的外國人。其中工作類居留證件的有效期最短為90日,最長為5年;非工作類居留證件的有效期最短為180日,最長為5年。居留證件的登記項目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簽發日期、地點,護照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號碼等。
(二)外國人所持簽證上註明入境后需要辦理居留證件的,應當在入境后30日內向擬居留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申辦居留證件時,需按規定提供相應的證件、照片和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若申請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證件,還需要按規定提交健康證明。受理機關將在15日內作出是否簽發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