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公司在澳判付7.76億 ATO追討兩年無果
彭博億萬富翁指數(Bloomberg Billionaires Index)估計現年85歲的李嘉誠擁有286億美元的財富。他在澳洲還有其他的投資,諸如通過旗下的和記電訊(Hutchison Telecom)持有沃達豐澳洲(Vodafone Australia)50%的股份。
來源: 澳洲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ATO稱,該公司自2011年起「反覆要求」兩家公司要麼對稅票提出反對,要麼就償清稅款。然而,儘管「針對所欠稅款進行了無數次電話交談和通訊往來」,事情仍然沒有獲得解決。這促使ATO在今年1月通知兩家公司,它將開始採取法律行動,而兩家公司則乾脆中斷了與ATO的協商。ATO在6月怒稟法院。未來,ATO很可能不得不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才能討回稅款。
(澳洲新聞網訊)亞洲首富李嘉誠旗下的長江基建(Cheung Kong Infrastructure Holdings)及電能實業(Power Asset Holdings)被澳洲法院裁定需繳交逃稅欠款、利息及罰款合計7.76億元。這是澳洲稅務局(ATO)有史以來發動的最大宗訴訟案。
據《澳洲人報》報導,聯邦法院的戈登法官(Michelle Gordon)指兩公司自2000年至2009年逃稅,加上兩公司未遞交關於在澳投資天然氣、電力和水務的獲利報表所應得的罰金,裁定長江基建須向ATO支付3.8億元,電能實業須付3.96億元,向兩家公司追討合共7.76億元。
「長江基建是否拖欠了稅款,以及如果是的話,法庭是否應當行使其酌情權,判定(ATO)稅務官有權向長江基建進行追討呢?」戈登法官在判決書中說,「這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的。」
這兩家公司此前均否認逃稅併發誓要「堅持捍衛其立場」,但卻並未在本案中提交任何其他文件,也沒有對聯邦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

李嘉誠是房地產、電訊、公共事業和港口巨頭長江實業(Cheung Kong Holdings)的董事長,他的兒子李澤巨是長江基建的董事長。長江基建持有電能實業39%的股權。長建及電能在澳洲擁有大量資產,當中許多是被私有化的州政府公共事業資產。
這兩家公司共同擁有南澳及維多利亞州51%的電網。在南澳,這兩家公司共同擁有SA Power Networks 50%的股權,在維多利亞州,它們共同擁有電力供應商Citipower和PowerCor的一半股權。長江基建還擁有澳洲最大天然氣分銷商Envestra 19%的股權,並且是上市公司Spark Infrastructure Group的主要持股人,且擁有AquaTower 49%的股權,後者向維多利亞州約2.5萬人供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