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 轉帖: 澳政府對移民社區動向不聞不問?(特薦:紅粉們必讀)
許多移民這樣認為,澳是自由社會,幹什麼都沒有人干涉。是的,只要不違反法律,政府不會幹涉公民的自由。但違反國家憲法,有悖國家基本價值觀的行為和活動,
政府負責國家安全的部門不會不注意,不掌握,不分析。而且,和平時期和戰時也會區別對待,國家安全總是第一位,效忠國家是公民的基本要求。
1942年二戰期間,羅斯福總統下達9066號行政命令,授權美陸軍部部長劃定國內某些地區為“戰區“,並可以對生活在戰區的人加以任何必要的限制,甚至可以把他們排斥在戰區之外。基於此命令,整個太平洋沿岸的日裔美國人都可以被命令轉移。
1944年,最高法院維持原判表示9066號行政命令符合憲法,同時指出隔離日本血統的人的規定是訴訟範圍之外的另一個問題。在美國各地的日裔美國人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幾乎所有住在美國西海岸的日裔美國人都被囚禁,其中62%是美國公民。直到戰爭結束美國才陸續解散了這些集中營。
如
果以後發生國與國之間的戰爭,交戰國還會不會像美國當年那樣,把敵國僑民和敵國裔公民囚禁起來?當然不會,因為現在法律對公民的保護更完善。但是,對有證
據會對國家有危害的公民,也一定會嚴加管教的。對非公民的敵國僑民,如果站在敵國一方,國家更不會留情。這裏不特指哪個國家,任何國家都會這樣,不要指望
民主國家會網開一面。
比如,2008年
堪培拉紅海洋事件,澳洲人十分平靜,主流媒體也基本沒用炒作,澳政府也沒多說什麼,連很多參加者都感到困惑不解。反對者抱怨澳洲政府太軟弱,放縱對抗普世
價值的勢力在澳蔓延。難道政府真的漫不經心,國家安全部門在睡大覺?如果說活動細節都記錄在案,有人會覺得驚訝嗎?有人會覺得澳洲的技術手段達不到嗎?有
人會覺得政府不應該這樣做嗎?
聽說,最近又要在悉尼和墨爾本搞一個更邪乎的活動,矛頭直接對準澳洲基本價值觀,崇拜暴力精神領袖。這種活動其實小範圍私下搞搞,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但大肆
宣揚,公開登上大雅之堂,故意吸人眼球,不說其傷害其他公民感情,影響社區團結,破壞多元文化,僅崇尚暴力一條就足以引起國家有關部門重視,因為這樣的人
在非常時期對國家可能產生危害。
如果你本人不是真正的粉絲,就不要去湊熱鬧,為自己和後代多想想。
(2016.08.24 轉自網路)
來源:澳洲價值守護聯盟